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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晨当然不是圣母。
更不会做圣母。
为了报恩,就卖血卖肾,优先帮助赵杰存活下去?
这种蠢事,陆晨绝对做不出来。
——陆晨很惜命。
因为惜命,所以参与医疗休眠实验;
因为惜命,所以才在復甦后,死死抓住玉这根救命稻草。
帮助赵杰生存下去,固然是陆晨的愿望。
但这么做的前提,是不影响陆晨自己的生存。
说得再直白点,就是陆晨愿意看在『同类』的份上,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帮助復甦者,在时间之城儘可能生存下去。
就当是兼职赚外快了。
赵杰算例外,陆晨可以无偿提供帮助——就当是买个心安。
却也仅限於『无偿』,而非倒贴。
具体而言,便是陆晨愿意像玉所说的那样,带赵杰一起出城拾荒。
回去后,根据赵杰做出的贡献,分赵杰一份应得的收益。
如此反覆几次,让赵杰攒够买皮卡的【240天】,再指引赵杰註册成为拾荒者。
仅此而已。
至於说自掏腰包,帮赵杰整合债务——把几乎不可能还清的银行债务,转化为利息更低,且能在几年內还清的私人债务?
当然不是陆晨圣母心爆棚,纯粹想拉赵杰一把。
陆晨是想,通过这样的理財方式,规避银行的储存手续费,並赚取合理范围的利息。
这很好理解。
——这次出城,陆晨和玉的【时间】总额,刚好卡在了【1年】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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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二人的储存手续费,控制在了每人每日【12小时】。
但是昨天,二人才刚因为捡回9529號的休眠仓,而得到总共【8年】的报酬和奖励。
玉帮助陆晨清偿银行债务,固然是在客观上,把陆晨拉出了债务深渊。
但本心上,玉这么做的目的,也同样是规避高昂的银行手续费。
就说玉昨天获得的【4年】。
如果放著不动,那每次出城,就都要以每日【4天】的速度缩水;
比正常状態多亏【3天】——而且是每出城一日,便多亏【3天】!
…
拾荒者,也是要讲有效收益的。
每次出城,自然流逝【7天】,银行储存手续费【7天】,外加工具损耗、盐分补充——总共【20天】左右的成本。
所得收益减去这【20天】的成本,才是拾荒者的有效收益。
如果玉手握【4年】,那每次出城,便都要多承担【21天】的储蓄手续费。
出城一次的投入成本,也会从原先的【20天】,暴涨到【40天】以上!
二者的差距极大。
根据玉的估算,除非捡到休眠仓、电子元件等高价值物品;
否则,拾荒者出城一次的总收益,便在【50天】-【60天】之间。
有效收益大约在【35天】上下。
每个月出两次城,获取【70天】左右的有效收益,日均有效收益【2天8小时】左右。
但当出城的成本投入,暴涨到【40天】每次,拾荒者的有效收益,就会骤降到【30天】每个月!
日均才【1天】!
和卖黑麵包的商铺差不多,甚至都比不上三明治店!
拾荒者拼死出城,脑袋別在裤腰带上,图啥?
不就是这每日【2天】以上的有效收益,以及偶尔发一笔小財的高收入期望吗?
把命都赌上了,结果赚得还没卖麵包、卖三明治的多,那还拼个什么劲儿?
所以,玉才选择把手里的【时间】,借给陆晨去清偿银行债务。
陆晨也是这个想法。
——如果,手握【1年】以上,甚至好几年的巨款,那陆晨最好的选择,也同样是把多余的【时间】,当做私人债务借出去。
省一笔银行服务费,赚一笔债务利息——里外里算下来,就是赚两笔。
至於这么做,能让赵杰脱离苦海,反倒是顺带的了。
“放心吧。”
“我只是有这个想法,还没有下定决心。”
“既是真的得到了好几年【时间】,我也会先判断赵杰的『违约风险』,再做决定。”
“如果赵杰不合適,我会把多余的【时间】,借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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