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到章节错误,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稍后尝试刷新。
“最晚,要在8月10日早上7点回去——保守起见,9日晚上回去最好。”
“下一次出城,最早也得8月20日。”
“这一次,以及下一次出城,你要赚到8月份的银行利息【300天】。”
“而且下一次出城,我也不会负担全部投入,你也要承担一半,也就是【20天】”
“至於你存在银行的【50天】,够自然流逝和开销,就已经不错了。”
听到这里,陆晨也终於明白:自己和玉的財务状况,大概处於怎样的状態。
正如玉所说,这次出城回去后,陆晨的余额,就只剩下【50天】。
下一次出城前,会自然流逝、会有生活支出;
到了8月20號左右,要再次出城时,陆晨的余额,最多不会超过【38天】。
这【38天】,陆晨要拿【20天】出来,作为二人出城拾荒的一半投入。
包括带出城,用於流逝的【7天】,把时间存在银行的服务费【7天】,以及食物、水,外加其他物资的开销。
剩下【18天】,连陆晨再下一次出城拾荒的成本投入都不够。
所以,包括这次在內,8月份出城两次,陆晨要赚到起码【320天】左右的收益,才能勉强维持『生活』。
准確的说,是维持生存。
两次【320天】,每一次,就是【160天】。
这一次,所得到的收益,陆晨和玉三七分成。
也就意味著这次,收益至少要达到【540天】以上,陆晨才能分到【160天】。
下一次对半分,总收益也要达到【320天】,路程才能分到【160天】。
…
陆晨债务繁重,玉的財政状况,似乎也算不上太乐观。
——三天前,也就是7月30日,陆晨明明看到玉的计时器,还有【149天】。
短短三天过去,却只剩下了一百天不到——银行存了【92天】,出城带了【7天】。
陆晨大概能明白:玉,应该是为这次出城,做了不少的准备,额外支出了不少【时间】。
而这次回去后,玉的【时间】,也会只剩【85天】。
虽然玉没有债务——至少没听玉说起过自己有债务,但玉的財务状况,也不支持玉在某一次出城拾荒时,什么都捡不回来、投入亏的血本无归。
…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確实不该冒险。
——去北郊,可能收穫颇丰,也可能毛都没有!
上限或许很高,但下限必然为零。
而在南郊,虽然很难获取太高的收益,但也总能有收益。
说的直白点,就是去北郊,可能收益【1年】甚至【2年】,却也可能毛都没有。
而在南郊,最多或许只能赚【100天】,但最少,也能赚个四、五十天——不至於亏本。
此外,还有一个玉没直说的顾虑,出现在了陆晨的脑海当中。
“还有安全问题。”
“——在南郊,如果遭遇其他拾荒者,还有机会回城门。”
“但在北郊,几百公里路程,跑都跑不掉……”
见陆晨意识到了这一点,玉迟疑片刻,终是再次点下头。
“本来不想嚇到你。”
“既然你想到了,也没什么好隱瞒的。”
“——城门外,有一片休息区。”
“如果拾荒者回去时,城门处於关闭状態,就可以在休息区,等待城门开启。”
“休息区,不允许衝突。”
…
“所以,你说的没错。”
“——在南郊,如果遭遇危险,还可以试著逃回休息区。”
“但去了北郊,一旦遭遇其他拾荒者,那,就真的要搏命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