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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內,壁炉的火光噼啪作响,將萧宇的身影拉得忽长忽短。

萧宇走到鹿皮旁,指著那堆散乱的骨头和硕大的鹿头。

“成块的肉固然好,但在我眼里,这一堆东西的价值,丝毫不亚於那些鲜肉。其中有些部分,还有著独特的作用。”

萧宇深吸一口气,弯下腰,双手捧起了那颗带著巨大鹿角的沉重鹿头,將它展示在镜头前。

雄鹿死后的眼睛依旧大睁著,带著一丝浑浊的灰蓝。那一对分叉八杈的粗壮鹿角,宛如两截乾枯的树枝,散发著野性的美感。

直播间的观眾也感受到了一丝震慑。

【看这角,肯定是一只成年雄鹿!】

【也就是主播敢这么捧著了,看著真嚇人啊!】

【这鹿角真大!感觉能戳死人。】

【主播不拿这个做个装饰吗?或者做成一个锋利的长矛也不错。】

“大家看这个傢伙,如果是在普通的狩猎中,这可能会被做成標本掛在墙上,那的確很棒。但在这里,它註定只能成为我的生存物资。”

萧宇將鹿头放回石板上,用手指按了按鹿脸颊的位置:

“这里,两侧的咬合肌,老猎人俗称『核桃肉』。因为鹿每天不停地咀嚼,这块肉质地深红,纹理清晰,燉煮后软糯有嚼劲,是不可多得的美味。还有藏在下顎里的鹿舌,肥厚又软嫩,口感堪比顶级的牛舌。”

接著,他的手滑向坚硬的头盖骨,“鹿头里还有一个最精华的部分,那就是鹿脑。”

说到这里,萧宇的脸上露出了些许的遗憾:“那是一团富含高脂肪的美味,口感应该像是嫩豆腐。但是很遗憾,我们不能吃它。因为我要用它来鞣製那张巨大的鹿皮。还记得我说过的吗?一只动物的脑浆正好够鞣製它自己的皮。为了过冬的大衣,我必须忍痛割爱了。”

直播间里的观眾也比较理智:

【吃的足够多,也不差这一个脑子了。】

【还是製作鹿皮大衣重要。】

【用户“明智!”打赏了0.1金幣。】

“当然,处理鹿头也是个技术活,如果乱砍一通,不仅会把脑浆弄碎,还会损坏鹿角和头盖骨。这两样东西,我打算把它们变成两件极为趁手的工具。”

说著,萧宇拿出了摺叠刀和工具钳,神情变得如同外科医生般专注。

首先,他打算把鹿头上的皮儘可能完整地剥离下来。

他將鹿头固定在青石上,用刀尖沿著下顎线划开,小心翼翼地向上剥离。

“这一步要格外细心。眼眶、鼻子、还有鹿角根部,这些地方皮肤紧贴骨骼,褶皱多,稍有不慎就会把皮弄破。”

刀锋在皮肉间游走,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萧宇耐心地挑断每一根筋膜,半小时后,一张连带著耳朵、甚至连眼睫毛都完整的鹿头皮被完美剥离下来。

没有了皮毛的遮掩,血红的肌肉组织暴露在空气中。

萧宇动作加快,利索地割下两颊如拳头般大小的“核桃肉”,又撬开下顎,深深一刀,將那条肥厚的鹿舌完整割下,一併放在鹿皮上。剩下的碎肉,他也都细细地剃下来,堆在了一起。

此刻,石板上只剩下一个带著鹿角、白骨森森的头骨。

“好了,皮肉处理乾净了。接下来,我要取下这对鹿角。但我不能暴力劈砍,因为我要保留完整的头盖骨做一个骨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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