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摘柳,制雪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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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野盯著林子边缘看了几秒。
一只北极狐从灌木丛后探出脑袋,在白雪映衬下,几乎难以发现。
它看了程野一眼,又看了看掛在门口的松鸡,犹豫片刻,转身消失在林子里。
“北风”追了两步,被程野叫住。
“別追。”
直播间里有人遗憾:
【就这么放走了?】
【狐狸皮不是挺值钱吗?】
【野哥:性价比不高,懒得动!】
程野没再多想,继续处理松鸡。
雪下了三天。
程野每天早上推门,都要用肩膀撞一下——积雪又把门堵上一截。
第一天到脚踝。
第二天小腿。
第三天,他推开门,雪没过了膝盖。
还在下。
感知自动弹出来,程野只扫了一眼就关掉。
八百米。
他现在能走的最远距离:八百米。
西边的蔓越莓丛在两公里外,北边的地衣更远。
全在圈外。
程野舔了下嘴角,又破了一处。
连著吃了半个月肉,嘴角燎泡越来越多,昨天刷牙吐出来的水是红的。
维生素不够了。
他站在门口没动,看著那片白茫茫的雪地。
屋角狼獾肉还剩三十多公斤,松鸡攒了六只,饿不死。但身体在抗议,不补充点別的,早晚出问题。
去还是不去?
程野迈出第一步。
脚踩下去就知道今天会很难。
雪没到小腿肚。
想往前走,得先把腿拔出来,再迈,再陷。
每一步都像在泥潭里跋涉。
旁边“北风”蹦躂著跟上来,大脚掌天生就是雪鞋,踩在雪面上只陷一点点,几乎是浮著走的。
程野低头看了眼自己陷到小腿的腿,又看了眼它留下的浅浅雪印。
没说话。
继续往前挪。
【看野哥这腿,拔一下陷一下,我在屏幕前都累】
【这种深度的雪,走两公里相当於平时走十公里】
一公里。
將近一个小时。
程野靠在一棵云杉上,把帽子摘下来。热气从头顶蒸上去,在冷空气里变成白雾。
后背湿透了,但他没解衣服——湿衣服碰冷风,五分钟就能失温。
大腿酸胀,每一次拔腿都得咬牙。
平时这段路,二十分钟。
按这速度,到蔓越莓丛还要一个多小时,采完走回来又是两个多小时。
累成狗,还只能在两公里內打转。
雪还在下。
照这样,积雪只会越来越深,活动范围会压缩到小屋周边几百米。
困死在这里。
程野看著自己陷在雪里的腿,又抬头看了眼远处蹦躂的“北风”。
雪鞋!之前的雪鞋废了,得重新做。
但今天的任务还得完成。
又过了一个半小时,他到了西边沼泽地边缘。
蔓越莓丛从雪里探出枝条,掛著一串串暗红色的小果子。冻了一整个冬天,皱巴巴的,挤一下还有汁水。
程野摘了一颗放嘴里。
酸,涩,带一点甜。
他没停,一边嚼一边继续摘。半个小时,装满一个兽皮袋。
又往北走了一段,找到长地衣的岩石坡,揭下几大片卷好。
往回走。
来时两个多小时,回去还是两个多小时。
等程野踉蹌著进了小屋,天快黑了。
他没脱鞋,直接瘫在火塘边。
双腿酸得像灌了铅,脚掌的感觉已经从疼变成麻。
大腿內侧磨破了两处,他知道,但懒得检查。
就这么点路。
“北风”凑过来,脑袋蹭他的腿。
程野盯著它的爪子看了几秒。那只大脚掌,张开比他的手还大。
“明天,做雪鞋。”
第二天一早,程野开工。
“雪鞋原理简单。”他对著镜头比了个手势,
“增大面积,分散体重,浮在雪面上。因纽特人用海豹皮,印第安人用白蜡木。我用柳条。”
南边溪旁那片柳树丛,韧性最好。
程野砍了几根手臂粗的回来,架在火边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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