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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一旁的罗炳文神色凝重地提醒。

大头仔隨即抬手,示意身后两百名弟兄停下脚步。

同一时间,洪乐那边的绅士胜与神灯也带著二百名洪乐小弟迎面走来。

双方最终在相距十米之处停下对峙。

“大头仔,我听过你的名號。”

绅士胜注视著他,语气认真,“现在带你的人离开,我绅士胜不仅不追究,还给你一百万港幣。

你觉得怎样?”

“不怎样。”

大头仔冷笑一声,“那我给你三百万,你带人退出筲箕湾,又怎样?”

“你做梦!筲箕湾是我们洪乐的地盘。”

绅士胜顿时怒道。

更准確地说,筲箕湾是他绅士胜一手经营起来的地盘。

要他拱手相让?简直是笑话。

“那都是以前的事。”

大头仔神情自信,盯著绅士胜说,“现在我来了,筲箕湾就是洪兴的地盘。”

“口气不小,就怕你有命来,没命回去。”

绅士胜冷哼一声。

大头仔的名声,绅士胜自然听过。

可那又怎样?

难道因为对方名气大,就不战而退?那也太丟人了。

这种事,他绅士胜绝对做不出来。

“废话少说,今天洪兴和洪乐就一决胜负,谁贏,筲箕湾归谁。”

大头仔语气冷峻。

“哼,那就来试试看。”

绅士胜毫不退让地回应。

“兄弟们,跟我上,干了洪乐那帮杂碎!”

大头仔抽出 ,率先衝上前去。

绅士胜这边也不甘示弱,高声对手下喊道:“弟兄们,洪兴欺人太甚,要来抢我们在筲箕湾的家,你们说该怎么办?”

“杀!”

“杀!”

洪乐的打手们顿时气势高涨,喊杀声震天。

街头火拼,除了个人实力,最重要的就是气势。

气势一旦起来,往往就能压过对方。

不得不承认,在调动手下士气这方面,绅士胜確实比大头仔更胜一筹。

即便洪乐单打独斗不如洪兴,但在群战中,局面往往不一样。

话虽如此,可两方人马才一交手,就已经见了红。

稍有不走运的,也许连性命都要丟在这里。

即便不死,受伤也早已是家常便饭。

“,这是你在洪兴的第一仗,別让我失望。”

动手前,陈子龙看著他身旁的年轻人,语气郑重。

是他的英文名,中文名叫安杰。

依谐音,也有人喊他桑尼。

混江湖的人,很少用本名行走,多以绰號或代號相称。

,就是他在社团里的代號。

“龙哥,我明白。”

表情认真地回应。

论身手,自信不输陈子龙太多,只是经验上还略有不足。

说罢,他从怀中抽出,带头冲向洪乐的人群。

洪兴一方攻势凶猛。

大头仔、陈子龙、罗炳文和几人带头衝锋,直插洪乐阵型。

洪乐那边也不示弱。

绅士胜与神灯领著手下,顽强抵抗洪兴的衝击。

洪兴有能打的,洪乐同样也有。

比如绅士胜手下的太保球等人,实力虽不如陈子龙,但也远比一般人强。

至於神灯,他这几年也不是白混的,手下也带出不少能打的兄弟。

不过,这次衝突的主角是绅士胜,不是他神灯。

他自然不会把所有家底都押上。

战局从一开始就陷入胶著。

大头仔、罗炳文等人確实能打,但他们毕竟不是苏子闻,难以完全弥补人数上的差距。

作为尖刀,他们的勇猛確实作用不小。

可如果对方不怯战、不溃逃,一时之间也难以撕开防线。

但一旦某处被突破,整条防线就会迅速崩溃。

“子龙、炳文,过来一起冲!”

大头仔招呼陈子龙和罗炳文靠近。

他打算三人合力,杀出一条路,打散对方的阵脚。

陈子龙过来时,也把带上了。

毕竟的身手,並不比他差多少。

在大头仔、陈子龙、罗炳文与四人的率领下,他们如破竹般击穿了洪乐的防线。

陈子龙素有“悍仔”

之称,罗炳文更是被叫作“猛张飞”。

大头仔自身战力也不弱,实力虽稍逊陈子龙,却也十分强劲。

四人联手出击,绅士胜和神灯根本难以抵挡。

即便绅士胜能鼓舞士气,但实力差距实在太大。

两百人对两百人,人数不算多也不算少,洪乐无法靠人数占优。

原本限定二百人已是照顾洪乐,否则洪乐如何与洪兴抗衡?

洪兴全部成员加起来足有数万,对外更號称十万。

即便有所夸大,六七万人总是有的。

而洪乐满打满算,撑死不过一万人。

若不限人数,洪乐绝无胜算。

“老大,弟兄们撑不住了!”

太保球慌张地跑到绅士胜面前喊道。

“他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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