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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的身体瞬间僵住,原本阴沉的脸色此刻也变得有些茫然。

锈铁钉冷漠的兽瞳死死锁定住眼前这个金髮碧眼的男人。

就是这个傢伙,即使处於昏迷状態,他的宝贝在他离开后会毫不犹豫地扑向对方。

就是这个傢伙,即使不在她的身旁,他的宝贝在噩梦醒时会大声呼唤著他的名字。

如此信任……如此依恋……

他摇尾乞怜、梦寐以求的,他却丝毫不珍惜。

男人冷冷地勾起了唇角。

“路易斯,请回答:米粒最喜欢的顏色是什么?”

“粉色。”没有任何思考。

“路易斯,请回答:米粒最討厌的食物是什么?”

“蘑菇。”没有任何停顿。

“路易斯,请回答:米粒现在最喜欢听的歌是什么?”

“她很少听歌。”几乎是脱口而出。

……

回答的问题越来越多,路易斯的脸色也越来越苍白。

“路易斯,请回答:你和我的宝贝是什么关係?”

路易斯沉默了。

他和米粒是什么关係?

朋友对他们来说太过疏远,家人对他们来说又过於平淡。

那天,他在小巷里发现了胆怯地缩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女孩,她破旧的穿著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脸上还沾有血渍,害怕得缩成一团。

虽然对方听不懂自己的语言,但是好歹能看懂自己比划的动作。

不是傻子。

於是他准备带著对方去警局,因为她看起来真的很需要帮助。

可谁知道,就一转眼的功夫,这个女孩竟然不声不响地一溜烟跑了。

他本来可以直接走人,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毕竟对方是死是活和他又没关係,可他的双腿却不受控制地將他带回最初遇见女孩的地方。

她果然还在那里。

不知为何,他竟暗暗地鬆了口气。

看面容应该是亚裔,一个独身一人並且不愿向警员求助的亚裔女孩,一瞬间,他的大脑闪过了无数可能性。

但他还是什么都没说。

女孩似乎很饿,她的肚子一直在咕嚕咕嚕叫,於是他打算用食物把她引诱回家。

好吧,这么说显得他像一个心怀不轨的变態,女孩看起来也是这么认为的,她警惕地盯著自己和手中的三明治和牛奶,迟迟不肯动作。

见状,他只好將这两样东西放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在女孩紧张的目光下,缓缓后退,然后离开。

算了吧,路易斯,何必给自己自找麻烦?反正对方又不领情。

他是这么对自己说的。

两个小时后,他又回到了那里。

还好他回来了。

英雄救美的戏码虽然已经烂大街了,但却出奇得好用,他赶走了老是在附近游荡的贝尔,初步获得了女孩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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