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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识。”

她的声音平平的,听不出什么情绪。

“就是……以前一个高中的,听说过名字,不同班。”

“哦,这样啊。”

女人信了,嘆了口气,又变成了那个苦口婆心的阿姨。

“那小姑娘跟你一样,也是个犟脾气。”

“我好说歹说,劝她换个地方,那黑省天寒地冻的,冬天能把人骨头都冻酥了!”

“她就是不听。那小胳膊小腿的,看著就精贵,真去了,还不得脱层皮?”

她说著,目光又落回到苏念禾身上。

“小姑娘,你也听阿姨一句劝,换个地儿吧?”

“去苏城怎么样?鱼米之乡,离家也近,多好。”

苏念禾闻言,只是弯了弯唇角,露出了一个极浅的笑。

“谢谢阿姨。”

“不过,就去黑省吧。”

她抬起眼,眸光里仿佛闪烁著一种奇异的嚮往。

“我也想去看看,书里说的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到底是什么样子。”

“得。”

中年女人彻底没话了。

现在的小姑娘,一个比一个有主意,一个比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

她也不再多劝,大笔一挥,將地址填好。

然后连同那支掉了漆的钢笔,一起推了过去。

苏念禾伸出白皙的手指,捏住了笔。

苏念禾三个字,清秀的笔跡,落在了纸上,一笔一划,沉静而又坚定。

她放下笔。

“请问,什么时候出发?”

“去黑省的,统一安排在下个月初一。”

“谢谢阿姨。”

她道了谢,和江彩玉一前一后地走出了办公室。

一出门,江彩玉那根紧绷的弦,总算是鬆了。

“可算办妥了!”

她长舒一口气,看都懒得再看苏念禾一眼,自顾自地拍了拍衣角上的灰。

“行了,你自己走回去吧。”

“我得去趟国营菜场,看看今天有没有新鲜猪头肉卖。”

她的语气里,是压不住的雀跃。

“你哥晚上点名要吃红烧肉,可不能耽搁了。”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朝著另一个方向,快步走了,背影都透著一股轻鬆。

仿佛甩掉的不是女儿,而是一个天大的包袱。

苏念禾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她看著江彩玉匆匆离去的背影,那双原本平静无波的眸子里,一点一点,凝结成了冰。

秦水烟。

她为什么,会去黑省?

上辈子,秦水烟明明就没有下过乡。

她那两个考上军校的双胞胎弟弟,就是她留在沪城最大的资本。

政策规定,家里有子女参军的,可以酌情留一个在城里。

秦家有两位,她秦水烟,理所当然是那个可以继续在沪城作威作福的大小姐。

可这辈子,她竟然主动申请下乡。

还偏偏去了黑省那个天寒地冻,连名字都透著股穷酸气的和平大队。

事出反常,必有妖。

苏念禾垂在身侧的手,缓缓攥紧,指甲深深地掐进了掌心。

她也要去。

她倒要看看,这位娇生惯养的秦家大小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秦水烟。

秦水烟。

苏念禾在心里,一字一顿地咀嚼著这个名字。

那股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恨意,几乎要让她把牙齦都咬出血来。

她恨不得,能从这个名字上,活生生撕下一块血肉。

她太恨秦水烟了。

上辈子,也是这样一个闷热的夏天。

母亲江彩玉也是这样,逼著她替大哥苏念安去下乡。

她不肯。

她在家里又哭又闹,撒泼打滚,把能摔的东西都摔了。

她凭什么要为了那个被宠坏的哥哥,去乡下吃苦?

她不干。

闹到最后,知青办的人直接找上了门,说苏家必须得出一个人。

家里乱成一锅粥。

最后,是她的二姐,苏念君,站了出来。

二姐抹著眼泪,替大哥去了那个偏远的农场。

二姐一走,江彩玉就抓住了她的手对她说。

“你二姐本来是订了亲的,人家彩礼都给了,足足两百块!”

“现在她下乡了,那门亲事,你替她嫁过去。”

她当时以为,嫁人总比下乡要好。

至少不用去乡下刨土,不用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

她点了头。

却没想到,自己是从一个火坑,跳进了另一个更深的地狱。

那个男人,是个酒鬼,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家暴犯。

新婚的第二天,他就因为输了钱,把她打得三天没能下床。

拳头落在身上的闷响,和骨头碎裂般的剧痛,成了她之后多年,最熟悉的记忆。

她受不了了。

她要逃。

那时候,正流行偷渡去港城。

她趁著男人喝醉,偷走了他藏在床板下的五百块钱。

那是他所有的积蓄。

她用这笔钱,贿赂了蛇头,蜷缩在散发著鱼腥味的船舱底,漂了三天三夜,终於到了那个传说中遍地黄金的港城。

可她一个没见识的乡下女人,刚下船,就被一个自称是老乡的男人,骗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她流落街头。

像一条无家可可归的野狗,在最繁华的街角乞討,在最骯脏的后巷和老鼠抢食。

她以为自己会就那样,像一条蛆虫一样,无声无息地死在那个冰冷的冬天。

直到,她遇到了林靳棠。

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

刺骨的寒风里,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无声地停在了她的面前。

车门打开。

一双擦得鋥亮的黑色皮鞋,踩在了骯脏的地面上。

男人逆著光,从车里走了下来。

他穿著一身笔挺的西装,矜贵得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

他走到她面前,蹲下身,递给她一块还带著温度的麵包。

她像饿了十辈子的恶鬼,狼吞虎咽地將麵包塞进嘴里,噎得直翻白眼。

男人没有嫌弃她。

等她吃完,他拿出一方雪白的手帕,动作轻柔地,擦去了她脸上的污垢。

然后,他问她。

“愿不愿意,跟我走?”

走投无路的她,在那一刻,看见了神明。

她拼命点头,坐上了那辆她只在画报上看过的名贵宝马车。

他把她带回了半山的一栋別墅。

別墅里有穿著制服的保姆,有温暖的壁炉,有吃不完的美食。

他给她换上漂亮的真丝裙子,请来最好的医生,给她冻伤溃烂的脸和手涂上药膏。

他让她安心地住下。

他对她说,在这里,不会再有人欺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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