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解构十亿土地与大风厂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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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公司股东有权依法处置其持有的股权,包括进行质押担保。
蔡成功作为持有大风厂股权的个人股东,他抵押他自己名下的股权,这是他的个人商业行为。
法律上,无需经过员工持股会的同意!
所以现在,你们认为有爭议的,只能是你们员工持有的40%股权。
蔡成功的60%个人股权,至少合同程序上是应当山水集团持有。”
江临舟的话如同重磅炸弹,彻底动摇了他们诉求的法理基础。
台下瞬间炸锅,一片“不可能!”“凭什么!”的喊声。
江临舟用更强硬的声音盖过嘈杂。
“吵有什么用?法律不是靠声音大!
股权质押合同在工商部门有备案,这就是事实!
你们觉得蔡成功损害了你们的利益,你们应该去找蔡成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
而不是在这里,要求政府去推翻一个在法律上可能完全有效的质押合同!
政府没有这个权力去干预合法的民事合同行为!”
一名持股员工挥舞著胳膊,脸红脖子粗。
“江市长!你说得轻巧!
蔡成功那王八蛋当时就是骗了我们!当时根本没有召开员工股东会。
他肯定是偽造了我们的签名和授权!那抵押根本就是无效的!”
江临舟耐心地听著,等对方情绪稍微平復,才沉稳地开口。
“工友们,我理解你们的心情,如果授权真是偽造的,那確实是蔡成功涉嫌违法犯罪。”
江临舟话锋突然一转,语气斩钉截铁。
“但是,『认为』和『认定』是两回事!『觉得』和『法律判定』更是天壤之別!
你们认为蔡成功偽造了授权。
正確的、也是唯一的途径,是立刻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或者向检察院提交控告材料。
正式提起『蔡成功涉嫌偽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或『合同诈骗罪』的刑事案件!”
江临舟將每一个法律名词都说得清晰无比,通过麦克风传遍全场。
“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搜集证据,审讯蔡成功,核查签名的真偽,最终由法院来审理、判决!
只有拿到了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认定那份授权合同確係偽造。
那份股权质押合同的基础才被动摇,才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他停顿了一下,让员工们充分反应理解这个法律逻辑。
“然后,拿著这份认定合同偽造的判决书,
你们才能向审理你们与山水集团股权纠纷案的法院,提起申诉,要求重审、再审!
由法院根据新的证据和判决,来裁定之前关於股权质押的判决是否有效,你们的股权是否应该被返还。”
说著,江临舟用手势清晰地划出两个步骤。
“第一步,刑事报案,告蔡成功偽造!
第二步,民事申诉,要求重审股权!
这才是合法的、正確的、能真正解决问题的程序!”
江临舟看著那些依旧坚持的员工,用更直白的话说道。
“你们现在,跳过所有法律程序,直接要求政府,去推翻一个在法律上目前依然有效的判决和质押合同。
如果任何一个老百姓,凭著自己『认为』对方造假,就可以要求政府无视法院的判决。
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还要司法机关干什么?
我们这个社会,岂不是要乱套了?”
江临舟通过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论述,將解决问题的路径清晰地勾勒出来。
同时也將“依法行政”、“司法独立”的原则不动声色地摆在了所有人面前。
“我现在就可以让现场的记录员,帮你们整理报案材料要点!
可以协调市司法局,为你们提供法律援助。
指定专业的律师,帮助你们准备法律文书,指导你们如何一步步走法律程序!
但是,路必须你们自己一步步去走!法,必须靠证据去贏!
想解决问题,就应当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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