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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之事。
在普通百姓心中向来是信得多,不信的少。
哪怕日后科学宣传了几十年,但凡提起血光之灾、灵异之事,评论区的亲身经歷差不多都能讲上一年的。
尤其是这话还是罗素这个有背景的有能力的人所说,直接把可信度拉得极高。
任老爷心中害怕。
他可不想自己睡觉或者出去上厕所的时候,自己的老爹就从角落里面蹦出来,给自己一大逼兜,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这不是亲爹了……
这是表的呀……
任老爷猛的咬了咬牙,毫不犹豫下了决定,“我这就打电话找人,哪怕花一千块大洋,也要將他给送走,送到小日子那里去。”
他已经不敢考虑改运发財的事情,先把自己的命保住,把任老太爷这个瘟神送走再说。
“其实倒也不需要花那么多钱,任老爷有所不知,那小日子的人又坏又蠢,你到时不要讲你家老爹是邪灵入体,只说是东方的木乃伊。”
罗素嘴上带著坏笑,“你就跟那小日子的商人说,这东方木乃伊拥有奇效,身上的皮肉可以用来入药,能够来延长寿命,多夸奖夸奖,到时候別说是花钱了,说不定还能赚上一笔,赚个几千上万块大洋呢!之前就有人卖过这个价!”
这可不是他张嘴就来。
主要这年头西医也烂,外国人也特別痴迷研究各种药剂,反正也不懂原理,就各种入药,东拼西凑直接入体尝一尝,玄乎的很。
越是稀奇的东西,他们就越喜欢,尤其是木乃伊,被磨成粉吃掉的,可真不少呢!
那任老爷原本还在因为花钱感觉肉疼,结果现在听到罗素聊起,这么一出主意,不用花钱反而说不定还能倒赚几千个大洋,顿时那叫一个欢喜。
腰也不酸了。
腿也不软了。
立刻起身。
他先是打电话叫来阿威,这是任家的亲戚,根本不用花大钱,隨便號令,对方就相当麻利的,愿意帮他干事。
这不?打个电话就来了!
那阿威穿著人模狗样,却一脸的討好,那叫一个諂媚,“表姨夫,你这是让我去哪?”
“去义庄把我爹请回来,可给我用点心!”
“放心吧,表姨夫你虽然可是我亲姨夫,你爹就是我爹,我指定用心呢。”
保安队长阿威心中乐开的花,他正愁没地方拍任老爷的马屁吧,谁让人家任老爷家大业大,还有个漂亮至极的女儿,若是能將任婷婷娶到手,少走几十年弯路呢。
於是他就屁顛屁顛的找人,跟隨任老爷还有罗素前往义庄。
原本想著只是给任老太爷抬走,换个风水地埋著,只不过是出个力气活而已。
结果他就亲眼看到棺材里面的任老爷子直挺挺的站了起来,那死了二十年的尸体竟然还长出了尖牙利齿,对著他恶狠狠地张开了大嘴,一股腥臭扑面而来。
阿威两眼一翻白。
差点腿软昏了过去。
直接撂挑子扭头就跑,那叫一个动作敏捷,气得任老爷大骂,“阿威你个混小子,给我滚回来,这是你表姨夫我的亲爹呀!你跑什么?”
“狗屁的亲爹,咱们是表的!!”
任老爷气的吹鬍子瞪眼。
而罗素在一旁哈哈大笑,他安抚了一下有些慌乱的眾人,对著任老爷叮嘱道,“我会施法將他封印在铁笼里面,这样你出手售卖的时候,其他人就可以从外面看著,他却逃不掉。”
“方法也简单,你只需要悄悄靠近,放点血肉,他就会立刻变得狂暴,屏住呼吸时,他就看不到你了!”
正因为殭尸乃是死尸还生。
相比於人而言,没有三魂只有七魄,那三魂早就轮迴转世去了,而魂又主肝,肝通目,没魂就代表没肝,没肝就代表没目。
所以任何殭尸是看不见的,除非是那种吸了人血,夺了生魂的,进化之后的。
紧接著。
罗素便抬起了自己的右手,无数金光璀璨的符籙在手掌心闪烁,巨大的南无迪迦光明无量佛的身影悬浮在了身后,顿时骇得那原本凶威赫赫的任老太爷瑟瑟发抖。
可谓是相当老实。
乖乖的按照罗素的指引,自己钻入了铁笼之中。
“镇尸!祛邪!雷煞!开光!”
伴隨著罗素的口令,一道又一道金色符影从手掌心中飞出,直接打在了铁笼之上。
这才是防住殭尸的真正办法。
铁笼用於困人还行,但面对这种力气极大的殭尸还是差点意思。
“哦,对了!傻妞,记得给这个殭尸进行数据標记,进行数据跟踪,在確保信號进入小日子的地盘后,就取消数据跟踪,知道了吗?”
傻妞点了点,“数据已標记,数据跟踪中……”
罗素这是以防万一。
毕竟他只是想將这抗日先锋送到小日子那里去,又害怕傻妞看到殭尸出笼爆杀小日子的场景,意外触发启动社会维护治安功能,让他去救人什么的,那比让他吃屎还难受!
那里可谓遍地都是恶人。
现在多死一个,日后浩劫发生时,中华大地就能多活十个百个。
什么现在是无辜的?
送过去会有因果纠缠,会有罪孽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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