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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嘴角抽搐,默默点头,从牙齿缝里艰难地挤出两个字。

“我吃。”

为了节目热度,为了名气,这个羊肠他今天必须吃!

哪怕最后没有得到百万美金的奖励,只要累积了足够的人气,照样能赚钱。

他用勺子舀起一截羊肠,先凑上去嗅了嗅,哪怕明知道不可能有什么异味,他还是这样做了,只是为了卸下心中强烈的牴触。

“呼————呼————”

深吸两口气,他没有犹豫,眼睛一闭,猛地將其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咀嚼起来。

两秒钟后。

“唔呃————”

隨著第一次乾呕结束,安德烈的表情慢慢变得奇怪起来。

“这味道,似乎比想像中更容易接受?”

过去三十年里,他吃过无数次令人噁心的食物。

活的蠕虫、沾满泥土的蚯蚓、浑身是粉的飞蛾、爆浆的蜘蛛等等。

跟那些比起来,羊肠的味道甚至可以说相当美味。

哦不,应该说是林宸做的羊肠。

突破了最后一道心理防线的安德烈大口大口享用著美味,两口羊杂一口汤,在这冰天雪地里吃的满头大汗。

“好吃,太好吃了,越吃越香!”

一份羊杂汤很快就被消灭的干於净净,都不用林宸动手,他立刻又给自己盛了满满一锅,熟门熟路地撒上一圈薄盐,再挖起一勺羊油辣椒拌进去。

林宸笑而不语,快速解决了自己面前的食物,將先前拿出来的土豆削掉皮,切成指甲盖大小的方块丟进汤锅里,重新架到火上加热。

“羊汤一定要吃烫的,羊肉也是,只要温度稍微降下来一点,羊的膻味就会被放大。”

抓了把盐撒进去,给羊汤吊个底味,这样煮出来的土豆才更入味。

接著他又捞出几根肥美的羊排盛到安德烈锅里。

“尝尝这个,这是我们大夏北边比较流行的吃法,手抓羊排,其实就是清水煮的原味羊排,主要是羊肉部位要好,再搭配特殊的蘸料韭菜花一起吃,不过这里没有,你就蘸羊油辣椒吃吧。”

羊肋排的外形跟西餐厅里卖的香草羊排差不多,都是一根肋骨顶端带著大块羊肉,区別就是香草羊排是纯瘦肉,手抓羊排则是肥瘦相间,还带著块羊皮。

连內臟都吃的津津有味的安德烈没有半点犹豫,道了声谢后抓起羊排就往嘴巴里塞。

燉煮了一个多小时的羊排肉质软烂脱骨,用牙齿轻轻一带便整个脱落。

羊皮如同果冻般的质地中还夹杂著微弱的弹性,跟羊肠那种充满韧劲的弹完全是两种概念。

羊皮和羊肉间连著的脂肪部分更是完全被煮化,用舌尖轻轻一抿当场化开。

最重要的是肋排上的瘦肉也格外软嫩多汁,吃起来几乎完全不费劲儿。

短短两分钟时间,第二锅羊杂又被消灭的乾乾净净。

安德烈嗦了几下排骨,隨手往柵栏外头一丟,正想去舀第三份,突然被林宸挡住。

“给你尝尝这个,应该没吃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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