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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李胜发现的及时,才刚推下去一铲子的矿渣,所以现在寻找目標的工作量並不算太大。

再加上目標也並不小,足足半个巴掌那么大,翻找起来也容易很多。

所以,跳下矿坑之后,仅仅几分钟的功夫,李胜就已经找到了刚才那块金灿灿的玩意儿。

感受著手里面沉甸甸的分量,感受著这份让人不自觉激动的沉重,李胜感觉自己的心都快从嗓子眼跳出来了。

虽然论其价值,这块黄金远远比不上之前那块蓝宝石,但人类骨子里面对於黄金的喜爱却仿佛源於灵魂。

明知道价值比不上,但拿到这块硕大的狗头金后,李胜心中的激动情绪甚至要比之前发现蓝宝石还要来的更甚!

“牛逼!妈的!牛逼死了!”

激动之下李胜甚至都有些语无伦次,哪怕两世为人,但他脑海中唯一能想像到形容自己现在激动心情的形容词也就只剩下这两个字了。

其他的华丽词藻,不管再怎么精美绝伦,都没有这两个字来的直观和贴切。

之前虽然已经给自己准备了一个小小的黄金手把件,算是给自己的一个小礼物。

对於那个黄金手把件,李胜也是很喜欢的,但把玩在手里面的时候总感觉差了一点什么。

现在在拿到了这块天然狗头金之后,李胜明白了自己的遗憾是什么?

不管那块手把件雕刻的再怎么合手,不管那玩意儿再怎么精致。

但相比於狗头金这样天生地养的东西,那块黄金手把件差了一些野性,差了一些属於荒野,属於自然的味道!

仅仅在拿到这块黄金的一瞬间,李胜心里面就已经下定了决心,这块狗头金他说什么都是不会卖的。

不仅因为这是自己挖到的第一块真正意义上的狗头金,不仅因为这块狗头金的体型如此的合適,拿在手里面把玩刚好。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喜欢!在见到这块黄金的第一眼,在上手的一瞬间,李胜感觉自己仿佛已经爱上了这块黄金。

要让他就此放手,说什么李胜也是不愿意的。

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冠冕堂皇的理由,就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喜欢!

仅仅是这两个字对於李胜来说就已经足够,手里面不差钱,哪怕这块狗头金很可能价值几万澳元?

但那又怎么了?喜欢就留在手里面玩唄,换那么多现金在手里面放著干什么?

就算还有需要购买土地的目標要完成,但之后用更多的收穫来达成这个目標不行吗?为什么要捨弃自己喜欢的东西?

相比於原来,此刻的李胜多了几分任性妄为,但他却不討厌这种感觉,恰恰相反,他还挺喜欢。

只有有实力的人才有任性妄为的资本,以前没有实力,只能把委屈打碎了,往肚子里面咽。

但现在,李胜只想来一句:

“管这玩意儿能值多少钱,千金难买小爷我乐意啊!”

……

直到完成了矿坑的填埋工作,直到躺回了自己的车顶帐篷,李胜还是忍不住把玩著这块狗头金。

眼神里面的喜爱神色几乎毫不掩饰,甚至可以用占有欲三个字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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