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洪荒首阳山,岳父通天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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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首阳山。
参天古树,高耸云海。
烟云浩渺,先天灵气环绕。
万族棲息於此。
山下。
李煜穿著兽皮,往来林间,採集野果。
黄梨、山药、山泉,荒野三件套。
勉强饱腹,活命的粮食
李煜站在参天大树下休憩,抬头望了一眼,微微嘆气,“穿越到这三年了,可以肯定,这不是蓝星了。”
蓝星上,怎么会有这么高大的树木?
怎会有闻所未闻的猛兽?
李煜採集完野果,回了山洞。
百余名族人,棲息在洞內,大多衣不蔽体。
仓廩足,而知荣辱,时常吃不饱饭,压根还没生出羞愧的意识。
李煜猜测,自己穿到了原始的石器时代,这时候的人们,只会採集捕猎,还不会种地。
李煜把採集的野果放进储藏室,便出了阴暗潮湿的山洞。
李煜不喜欢昏暗潮湿的山洞,於是在山洞外不远处,用茅草简单搭了个小屋。
回屋內休息,静静的等待太阳下山。
残阳如血,暑气渐消。
人们才走出了昏暗潮湿的山洞。
部落首领召集了全部族人,要宣布一件大事。
將由李煜接过首领之位,率领族人生存下去!
李煜穿越过来,励精图治三年…好吧,也没做什么。
就发明了兽皮衣裳,风乾捕猎的肉,延长保质期。
编了几个竹筐,在河里逮鱼。
微末的小事!但在部落首领眼里是天大的事,粮食大增,族人生活的更好了!
於是,部落首领便找到李煜,让其当首领,更好的率领族人活下去。
李煜,现年25,无父无母,是首领三年前外出打猎时,捡回来的。
李煜也没推脱,接下了首领之职。
身在原始社会,当了首领,才能更好的號召族人,集中力量做大事。
才能在缺衣少食多病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而就在李煜述职时。
天际,闪烁一缕流光,落向了一旁的部落。
“流星?”
“若能用陨铁打个铁矛,狩猎效率倍增啊!”
这时候的人们好奇心很重。
纷纷朝隔壁部落,流光落下的方向跑去。
於是!
李煜傻眼了,看到被顛覆认知的一幅画面。
一名老人,穿著朴素道衣,仙风道骨,面色平静如水,散发著无法形容的贵气。
老道人淡淡开口道:“贫道乃太清老子,你可愿拜我为师?”
一名人族少年惊喜,磕头大拜,“愿意!愿意!小子愿拜仙人为师!”
太清老子会意点头,“善!既入吾太清一脉,赐汝道名,玄都。”
“玄都,拜见老师!”
一旁!
李煜內心掀起惊涛骇浪,石破天惊,『太清老子?玄都法师?』
『我竟穿越到了洪荒?』
『这是洪荒?首阳山?这真的是太清圣人道场所在的首阳山?』
『我真傻…真的…』李煜听族人说过,这是首阳山,但压根想不到,也不敢想,这就是洪荒首阳山!
李煜,原蓝星人,五好青年。
二流大学毕业后,黄袍加身,美滋滋的风里来雨里去,六部办差,顿顿美酒好肉,当然,只负责送。
一觉醒来,穿越到了洪荒首阳山?还是一名人族?
李煜可是二十年资深书迷,看过,研究过,无数洪荒神话,十分熟悉洪荒。
明白自身处境后。
李煜汗流浹背了,心底慌乱。
太清刚收玄都为徒,应该还未成圣,但也快了!
圣人时代即將到来,也就意味著,自己所处巫妖量劫!
巫妖两族爭霸,就意味著人族的浩劫要来了!
无他!妖族大肆屠戮人族,炼製屠巫剑,巫族也凑热闹,大肆圈禁人族女子,为其繁衍巫人混血后代。
洪荒万族,以人族血肉为食!
亿万人族,差点被屠戮灭族。
未来的浩劫,只有亿万分之一活命概率。
不用怀疑!李煜大概率会死在巫妖刀锋之下!
想要活命!只有一条路!找靠山!
眼前就是!
李煜知晓,太清圣人只会收玄都一名弟子。
但…万一呢?
只要能拜太清圣人为师!纵使当个记名外门弟子!也稳了!
於是!
李煜鼓起胆子,冲了出去,朝太清大拜,“恳求仙人怜悯,收小子为徒。”
李煜还未拜下,便被一股无名力量托举,无法纳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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