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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盖寓的话出口后,帐中一时寂静,一旁的杨建,见大帅似乎是被使者给问住了,於是,出言道:“使者所言,殊为不妥。”
“哦,有何不妥,请指正。”盖寓微微頷首,微笑道。
杨建沉声道:“大王发兵二十余万,耗粮以至十万石,钱帛更是动輒百万钱,耗费如此之巨,而首祸者,乃雁门节度使也,若非其无故侵攻他镇,这场兵祸,又岂会发生!”
盖好辩解道:“赫连鐸与我主公,有杀父之仇,此仇不共戴天,伐之,非兼併他镇之举,实是为报父仇也,依唐律,故意杀人者死,子报父仇而杀人,於情可悯!”
杨建呵呵一笑,道:“盖先生少说了一段话,唐律,故意杀人者死,子报父仇而杀人,於情可悯,然於法不容。”
盖寓笑道:“子报父仇,在我朝有先例可询,宪宗元和六年,富平县人梁悦,为报父仇,杀死秦杲,此案一出,宪宗下敕,令诸臣论辩。
职方员外郎韩愈上言,若法不许復仇,则伤孝子之心,违先王之道,宪宗於是下敕言,復仇杀人,固有彝典,以其申冤请罪,视死如归,自诣公门,发於天性,志在殉节,本无求生,寧失不经,特减死,宜决杖一百,配流循州。”
说到这,盖寓顿了一下,接著说道:“由此可见,为父復仇,乃为人子之本分,我主出兵,征伐赫连鐸,亦是合情合理。”
杨建又辩道:“合情合理,但於法不合,李节帅出兵,乃为私仇,而大王用兵,乃是为国。”
“既为国,又何谈钱粮耗费,破家舍业,亦是应当。”
二人你来我往,围绕著双方出兵的合理性进行爭论,陈从进刚开始倒是听的津津有味,但是越听,越感觉到杨建有点被盖寓牵著鼻子走的意思。
正所谓,一力降十会,任他盖寓能口吐莲花,把死人说活过来,实力不济的情况下,他盖寓也別想用一张嘴就让陈从进退兵。
於是,陈从进出言制止道:“盖先生出使,意结两家之好,某有一策,只要李节帅应允,本帅立刻罢兵,回师幽州。”
盖寓有些意犹未尽的停住话头,听到陈从进的话后,点头道:“请郡王直言。”
“忻代二州的州兵,悉数调往幽州,本地驻防,由本帅调任,沙陀诸部,半数迁往营州,以后,李节帅安心坐镇雁门,治理民生,本帅保其一生,太平安康。”
听到这,盖寓整个人都惊呆了,这是什么狗屁条件,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杨建和他爭论,是为了討论钱粮的问题。
而陈从进一提出条件,就是要直接把忻代二州吞併了,仅留了一个节度使的名头给李克用。
这个条件,別说李克用不可能接受,就是盖寓,也绝对无法答应,这要是答应了,那和直接投降,又有什么区別。
盖寓警告陈从进:“郡王!雁门镇乃朝廷新设,郡王此举,乃无视朝廷,若真如此,恐怕会天下群起而攻之!”
事是这么干的,但话不能说的太狂,这样容易惹到太多的敌人,因此,陈从进笑道:“本帅此举,乃是权宜之计,將大同,雁门两镇,皆置於本帅监管,则万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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