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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是害怕菲尔克的反扑,但有可能以此当做偽装,实际上对方已经准备好要殊死一搏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今晚这里很有可能会再次遭到袭击,但除此之外,林歌觉得更需要担心的是菲尔克自己。

杀珍妮这些人確实能够对特伦特家族造成不小的伤害,但无论怎么样,肯定也远不如直接干掉菲尔克直接。

如果林歌是另外一个参议员的话,事情已经发展成这样,索性就直接干掉菲尔克好了。

林歌看珍妮回来,本来想把这个想法说出来的,但想想还是算了,自己的猜测毕竟只是小概率事件,如果没有发生,那林歌就不太好做人了。

如果他是珍妮或者菲尔克雇的人,他会这么提意见,甚至会强迫他们按照自己说的做,但可惜他们之间並没有这层关係。

那就算了。

珍妮回来表示父亲听了她的劝,决定不在今天晚上动手,起码要等到另外一个参议员露面再说。

林歌闻言点了点头,说道。

“行,我知道了,那就这样吧,我去买装备去了。”

米尔斯说道。

“这么晚了,店都关门了吧?”

林歌笑了一声说道:“爱丽丝在孟菲斯执行过任务,她知道有一家711永远不关门。”

7-11是连锁超市,二十四小时营业,米尔斯知道林歌说的意思,有一家地下枪店跟7-11一样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

“那就行,早去早回。”

“当然。”

林歌简单回应了一下,就回到房间把爱丽丝喊出来,跟他再去一趟城里。

爱丽丝有点不耐烦地说道。

“你就不能换个人跟你去吗?我有点累了。”

“哈哈,累什么,你也会累?不行,这件事只能你来,嘿嘿嘿。”

爱丽丝表面做出妥协的样子,实际上心里別提多开心了,她最乐意干的事情就是跟林歌一起行动。

无论干什么都是。

看电影也行,杀人也罢。

跟林歌在一起就行了。

两人再次开上林肯领航员朝著孟菲斯市区开去。

大晚上的没有车也没有人,速度甚至比白天还要快,林歌也管不了这么多了,要是有人就只能创死对方了。

一路开进孟菲斯市区只用了四十分钟。

后面就需要爱丽丝指路了。

路上林歌还看到了他一直想来的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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