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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继续往前走,走到包子铺门口,朱瑞璋停下脚步:“老板,来两个肉包,要刚蒸好的。”

“好嘞!”掌柜的麻利地用荷叶包了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递过来,

“爷,您慢用,刚出锅的,香著呢!”

朱瑞璋接过肉包,递给朱文正一个:“尝尝,这李记包子铺,在应天开了几年了,地道得很。”

朱文正接过肉包,温热的触感透过荷叶传来,暖了手心。

他咬了一口,肉质鲜嫩,汤汁浓郁,可心里却酸酸的,眼眶有些发热。

“叔,”他一边嚼著包子,一边含糊地说道,“我今年三十六了。”

“嗯,三十六了,不大不小的年纪。”朱瑞璋也咬了一口包子,点点头。

“是啊,不大不小,可人生也就那么几十年。能有几个三十六?”朱文正嘆了口气,放慢脚步,

“我十几岁跟著四叔打仗,守濠州、攻安庆、取南昌,后来守洪都,一打就是十几年。

这十几年里,我没睡过几个安稳觉,天天不是在打仗,就是在准备打仗。

身上的伤疤,一条压著一条,有的是陈友谅的兵给我划的,有的是北元的箭给我射的,还有在东瀛平叛时,被蛮子的刀砍的。”

他伸出左手,手腕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蜿蜒如蛇:“你看这道疤,当年守洪都,陈友谅的大军架云梯攻城,我亲自上去推云梯,被上面的乱箭射中手腕,差点把胳膊废了。

那时候年轻,觉得流血受伤算什么,只要能打贏,只要能立功,就算死了也值。”

“后来呢?”朱瑞璋开口道。

“后来就飘了唄。”朱文正自嘲地笑了笑,

“守洪都立了大功,我觉得自己了不起了,谁都比不上我。四叔给我的封赏,我觉得不够;

徐达、常遇春他们受重用,我心里嫉妒。那时候脑子像被猪油蒙了心,说出那些浑话,做出那些浑事,现在想想,真是可笑。”

他自嘲地笑了笑:“被软禁那几年,是我这辈子最难熬,却也最清醒的日子。

那时候,每天就待在一间小屋子里,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发呆。我常常想,我这一辈子,到底图个啥?”

“一开始我恨,恨四叔不信任我,恨自己时运不济。可日子久了,看著铜镜里我的鬍鬚慢慢变长,看著那些馒头慢慢变坏,我慢慢想通了。”

朱文正抬起头,看向朱瑞璋,眼神里满是沧桑,“叔,你说人这一辈子,爭来爭去图什么?当年我爭功劳,爭封赏,爭地位,最后落得个被软禁的下场。

那些我爭来的东西,说到底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百年之后,谁还记得我朱文正立过什么功,当过什么官?还不是变成一捧黄土,和那些无名小卒一样,埋在地下,谁也不比谁高贵,谁也不比谁富有。”

朱瑞璋静静地听著,没有说话。

他知道,这些话憋在朱文正心里很久了,今天终於说出来,对他来说是件好事。

“在东瀛的两年,我更是深有体会。”朱文正继续说道,

“东瀛那地方,蛮荒得很,语言不通,习俗也不一样。我虽然是那里的总督,手握大权,可心里空荡荡的。

晚上睡不著觉,就想起在应天的日子,想起小时候和你、一起在老家的田埂上跑,想起母亲做的粥,想起一起抓过的知了猴。”

他嘆了口气,语气里满是疲惫:“叔,我累了,真的累了。年轻的时候,觉得打仗是件威风的事,觉得开拓疆土是件了不起的事。

可现在,我只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找个小院,种几亩地,养几只鸡,每天喝喝茶,看看书,不用再担心打仗,不用再担心勾心斗角,不用再看別人的脸色。”

两人走到一处茶馆门口,朱瑞璋停下脚步:“进去坐坐,喝杯热茶暖暖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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