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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的区別,张金凤心里门儿清。

陈墨远远地看著这一幕。

这就是改造。

一种润物细无声的、从骨子里的改造。

这八百人里,成分太复杂了。

有农民,有猎户,有学生,有像张金凤这样的兵油子,甚至还有像二妮那样的流民。

但在这地底下,在那盏昏黄的马灯下,他们正在被一种看不见的东西,慢慢地熔铸在一起。

那种东西叫信仰。

或者更朴素一点,叫——为了活得像个人。

林晚坐在角落里,手里拿著一块细纱布,正在给一支莫辛纳甘步枪做最后的保养。

那是她的枪。

枪管上的烤蓝已经磨损了一些,露出了银白色的金属本色。

那是经常使用的痕跡。

她擦得很专注。

每一个死角,每一条膛线,都不放过。

沈清芷走了过来,手里端著两个黑瓷碗,碗里盛著稀得能照见人影的小米汤。

“歇会儿吧。”

沈清芷把碗放在林晚身边的弹药箱上,自己也找了个空弹药箱坐下。

“这枪都被你擦脱皮了。”

林晚停下手中的动作,接过碗,吹了吹热气。

“清芷姐。”

林晚喊了一声。

这两个女人,一个是山里长大的猎户女,一个是重庆的交际花特工。

本来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人,现在却成了这地道里最亲密的姐妹。

“怎么了?”沈清芷撩了一下耳边的碎发。

“你说……”林晚看著手里那碗清汤,“咱们真的能守住这秋收吗?”

外面的庄稼已经黄了。

高粱穗子沉甸甸地垂下来,玉米棒子也鼓了起来。

那是粮食。

也是鬼子眼里的肥肉。

“能。”

沈清芷回答得很乾脆。

她从口袋里摸出那枚珍珠胸针,在手里把玩著。

“你看那个男人。”

她用下巴指了指远处正在和王成商量战术的陈墨。

“他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哪怕是在绝境里,他也总能找到那条唯一的路。”

“而且……”

沈清芷的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现在的我们,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

“心齐了。”

沈清芷把胸针別回衣领上。

夜深了。

陈墨走出了地道。

三官庙的土岗子上,风有点大。

吹得周围的荒草呼呼作响。

他站在高处,眺望著四周。

月光下,这片冀中平原显得格外辽阔。

那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青纱帐。

高粱,玉米,穀子。

它们在夜风中起伏,像是一片正在呼吸的海洋。

这就是他们的战场。

也是他们的粮仓。

陈墨蹲下身,抓起一把脚下的黄土。

土很乾,很细。

那是千百年来,黄河水冲刷积淀下来的。

这土里埋著祖先的骨头,也长著养活子孙的庄稼。

“八百人……”

陈墨鬆开手,任由黄土从指缝间流走。

当年霍去病带八百人封狼居胥。

今天,他要带这八百人,守住这片地里的粮食。

守住这片土地的命根子。

“陈教员。”

二妮不知什么时候爬了上来。

她手里拿著个刚编好的草蚂蚱,递给陈墨。

“给。”

这姑娘总是这么实诚。

“俺刚才去地里看了。”二妮蹲在陈墨身边,指著远处的庄稼地,“那棒子长得可好了。俺掰了一个尝尝,甜哩。”

“再过十天,就能收了。”

“是啊。”陈墨接过草蚂蚱,“再过十天。”

这十天,將会是最难熬的十天。

鬼子不会看著他们收粮。

高桥由美子那个女人,肯定也在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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