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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刀砍下去,我几乎死了,可不知过了多久,又被痛醒——几条野狗,肚子挺大,像有了小狗儿。它们大概饿极了,忘了咬断我的喉管,就开始大快朵颐……然后,一位老婆婆路过,赶走野狗,將我捡走了。
“她问我想死还是想活,我说想死——家人尽没,身子也残废了,活著甚么意趣呢?那老婆婆拔出匕首就要往我心口刺去,我忽然流泪了,没想到……我还有泪。那一瞬间,我伸手挡住了她——我不死了,我要活!”
她像一团静静燃烧的火。
“老婆婆送我到师父那儿医治。师父说,若非生了这张脸,他们可不愿苦心孤诣救回一个废人。接下来,我活得生不如死。有好几年,我做梦都会听见银钉子跟骨头摩擦的声音,咔吱、咔吱……
“每走一步,都痛。一开始,痛得几乎昏死。然后,咬著牙走路,虽然疼得浑身冷汗,但至少能走了,至少不再是个废物了。后来,把所有痛苦嚼碎、嚼烂、咽下,像戴上面具,笑,眼波流转、柔情似水地笑。
“久而久之,什么痛、什么苦,统统都麻木了——当然,这也得益於『神水』,它能麻痹我的脑子、身体,让人暂时忘却疼痛。但每天都得用,否则,我会疼死……”
陆鹤风闭目垂头,泪水洒在地板。原来舞台上牵动人心的每一个动作,於她都如刀割。
那些一掷万金的贵客尽情谈论著她的姿容、功夫,还有似是而非的过往,仿佛她是一个乐子。至於那些真实的、血淋淋的苦楚,又有谁在意呢?
“不过,想在清泉楼活下去,光会走路,哪儿够呢?两位师父可不是因为善心大发而救治我,我得跟著大师兄第一言,一起报答他们——就用这残废的身子,学功夫,学跳舞,学唱歌,学察言观色,学伺候人。”
朝阳已升,金芒如箭,透过东向窗纱,洒向地板。房中的阴暗渐渐缩至角落。
“第一言把持清泉楼时,这儿就是个酒池肉林,楼中所有女子都得拼命卖身,为他赚钱。毕竟,杀人越货容易得罪大势力,而皮肉生意就简单得多——把人当牲口用,直至拉不了磨,杀了吃了,就成。”
她眼底含泪,神色却依旧古井无波。一面说,一面慢慢地宽衣,直至未著寸缕。
她身上各处都有深深浅浅的刀剑伤,疤痕斑驳。若无“恰到好处”的衣裳,紫絳娘子在江湖的名气,恐怕得折去一半。
“我十五岁便做了暗线杀手,那时我就开始笼络自己人,也开始调查当年的事……为了得到他的信任,我这双手,也沾满了无辜者的血……十九岁时,我跟他好上了。他总要我对他感恩戴德,毕竟,我可是个残废呀,除了他,还有哪个男人愿意要我?后来终於被我抓住时机,我在床上挑了他的脚筋,砍断他的腿骨,將他扔到江里——当然,我不要这个人死,我要他活著,看我如何做清泉楼的主人!”
她面露得意,目光却越过陆鹤风,不知投向遥远的何方,眼底隨即一片晦暗,但声音仍旧柔若和风。
“若非迫不得已,谁愿意做风流卖笑的勾当?这儿的女子,哪个背后没有一滩血泪?就算將她们遣散回家,有些人还会被父兄再卖一次……我一路走来,已觉艰难至极、痛苦至极,但其实,多的是人比我苦一千倍、一万倍。若天意眷顾,我要做她们的天!”
陆鹤风看著阿姊,泪流满面。自以为將救阿姊出风尘,殊不知她已然从地狱的血海里爬出,活成尘世的英雄。混沌世间,哪有什么清白与污浊,哪有什么高贵与下贱?
他俯身將衣裳捡起,一件一件为阿姊穿上。这衣裳果真恰到好处,將一切不该暴露的,都遮掩得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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