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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青旅
我得画下来!
罗秉文又一次有了,非得画下来不可的感觉。
太美了!
如果说在凉山看到的夕阳,宛如落日大道,那被云朵遮掩的太阳竭力在云层中绽放自已的光芒,就像罗秉文给他取的名字一样,叫破晓。
那么眼前的场景,就有一种寧静,梦幻,充满诗意的意境。
让人不自觉的沉入夕阳余暉下,平原景色的美好当中,整体的氛围更加轻鬆,愜意。
画!
於是他刚收拾好的东西,现在又重新拿了出来,在欧月灵一脸错的表情下又坐回了自己的摺叠小板凳。
“啊?文哥,你现在?”
“等我画好!”
眼前这幅场景最漂亮的是光线晕染下的光芒,罗秉文想用湿画水彩来创作这幅草稿。
是的,草稿。这一幅他还是想正式一点,用油画,水彩来打色彩稿。
现在他湿画创作得很快,就比画一幅素描小稿慢一点点,所以乾脆就用水彩了。
至少色彩能得到最完美的体现。
水彩画对纸张的要求很高,不过水彩作为他少数喜欢的几种绘画技巧,画纸他还是一直备著的。
然后就是顏料的调配。
他在心里模擬了很久,表面上看起来就像是在发呆,欧月灵叫了他好几次都没反应。
於是又坐下来看他了。
等罗秉文回过神的时候,看了看欧月灵,然后说:“麻烦多等一下了,应该会很快。
””
然后又去看周围的景色。
欧月灵有种感觉。
她理解了一首诗。
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罗秉文之前就在心里大概算好了顏料怎么调,夕阳是暖洋洋的橙红色,调出来以后觉得不够亮,於是又用白色的调明度。
不管调配什么顏色,想要调明度都得用白色。
所以,在画家的所有顏料里,白色的用得最多,也亏得最多,经常都是画著画著矣?我大白呢?
画下面草地的顏色时,是以绿色为基础,加入適量的黄色与橙色,模擬出被阳光映照后的草色。
欧月灵全程在旁边看著,觉得眼前看到的东西和文哥画的东西,有一点不同,氛围不太一样。
但具体又说不出来。
这就是画家的优势所在,摄影师不管后期要怎么修,拍照的时候氛围就已经確定了。
而画家可以立刻描绘出心底的氛围,毫无修改痕跡。
不到半个小时罗秉文就画完了这幅作品。
“好了。”
他说道。
欧月灵走了过来,罗秉文也让开站位,让她可以凑近一点看。
这幅画充满了意向之美。
这是湿画的优势。
整个画面因湿画法而呈现出一种灵动、轻盈的质感。
水彩特有的透明感让每一层色彩都能相互辉映,如同真实的夕阳余暉穿透空气与草地,定格在了这一方小小的画纸上。
现在的天色已经看不到半小时前那种耀眼的夕阳了,但在罗秉文创作的这幅画里,欧月灵觉得刚才的那股画面还没走远。
依旧在自己面前似的。
“好神奇!”她惊呼道。
罗秉文收起其他的东西,听到这句话后笑著问她:“那好看吗?”
“好看,必须好看!”
不过肚子不配合的咕嚕响了一声,仿佛是等候已久了似的,罗秉文的肚子也马上跟著响了起来。
两人对视后,嘿嘿笑了两声。
走吧,到城里去。
眼前就是一个不算大的义大利小镇,但很好看,家家户户都种著鲜,只是很多都没开。
房屋看起来都很復古,石头修建的,但只是外观这样,里面很多还是现代化的装修风格。
两人进了一家餐厅,点了份面。
义大利麵馆在这个国家到处都是,和国內的麵馆是一样普遍的,只是奶茶店没有华夏那么多。
可能是习惯了喝咖啡的原因。
旁边就是咖啡厅,罗秉文让欧月灵去点了两杯意式浓缩,回来的时候义大利面也刚做好。
吃著面,欧月灵问道:“那之后我们怎么办呢?”
“在这里住下来唄,找个酒店。”
“刚才不是看到有很多车来这边接人吗?我们可以坐一辆到周围的大城市去。”
“不用。”罗秉文摇摇头。
这个镇上確实有很多的车,由於火车半路把一车的人都甩了下来,导致很多人都滯留在这个镇上。
官方也不是一点补救都没有。
他们也派了车过来接人,但不管多大的客车,都是很难一次性把所有人都带走的。
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坐客车。
罗秉文就不太喜欢。
他觉得还不如就在镇上住两天,而且谁能说这不是一段缘分呢?他一下车居然就来了灵感。
估计把这幅画完成,又是一波积分入帐。
反正离十二月的圣诞节还早呢,不用著急,旅行嘛,慢悠悠的往前走就好了。
不过,有这样想法的不止罗秉文一个人。
他为了在下车的平原上画画,浪费了很多时间,本来就是最后到小镇的人之一,还慢悠悠吃了晚餐。
导致一连去了好几家酒店都没位置。
就算加钱都不行。
一直找到一家还有床位的青旅。
火车上还是有钱人多,好的酒店,旅馆,全都住满了人,唯独这青旅估计被人嫌弃,
到罗秉文来的时候还有位置。
而且还有空出来的。
青旅和大多数的旅馆不一样,首先,他提供的是多人床位,比如四人间,六人间,以及八人间。
当然,也有少数的双人间。
这种多人混住的方式也方便旅行者交流互动,这就是区別传统酒店,追求隱私和安静的区別。
而且它价格也確实低。
男生多人间16欧一个人,女生多人间22欧,还算是很实惠的了,而且欧月灵住的是四人间。
罗秉文这边只有八人间。
第一次住青旅,罗秉文的心情有点志志,他的行李是欧月灵拿著的,只背了一个双肩包进去。
本来以为会遇到冷漠的室友,大家各睡各的,都不会怎么交流,但没想到他进门就差点和一个臂大汉撞上。
快到冬天了,这人还穿著运动短袖,手臂上的肌肉很明显,还拿著个哑铃。
坏!別遇到什么混社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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