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到章节错误,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稍后尝试刷新。

“这是我本人承诺的,若是伙计们能活著回去,我定会再向伯爵大人为各位邀功!”

说罢斯宾塞抽出腰间那柄短剑,放进手掌中狠狠地剌了一下,短剑並不锋利,但还是隔开了一条口子,片刻,鲜血顺著剑锋滴了下来。

斯宾塞握拳举起手臂,“以吾血饯吾言!”

不知是被激起了血性还是贪慾冲昏了头脑,七个矿工站了出来。

短暂犹豫之后,又有二三十个矿工陆陆续续站了出来,他们基本都是造册农兵。

按照道理,斯宾塞此时有权利下令所有矿工都留下来同他作战,尤其是那些已经造册为农兵的青壮。

但斯宾塞不是职业的战斗指挥官,他还不习惯用绝对的命令逼迫別人去送死。

最终,连同他自己和六个护兵在內,斯宾塞一共鼓动了三十五个壮汉同他留守扛敌。

他將剩下的矿工和工匠们交给了两名政务府吏员,吩咐他们立刻赶往附近克里斯多福族人遗留下的那座寨子中,抓紧加固寨墙,等待奥多大人的援军。

待安排妥当,斯宾塞便著手给手下这支匆匆拼凑的“军队”整编。

最要紧的是武器盔甲,守备军团配给矿区的武备总共也就那么点,根本无法让“士兵”们人手一件。

不过斯宾塞是輜重官出身,这难不倒他。

六个护兵武备比较齐全,不必费心。

剩下的二十来件七杂八混的武器和护甲反正也不能满足所有人,所以他乾脆摈弃了平均主义。

几套皮甲和盾牌铁盔连同短矛战斧交到了六个曾经与威尔斯军团为敌的战奴手中,他们能从威尔斯军团的铁蹄下倖存下来,自然算是“精锐”。

这六个“武备精良”的战奴连同六个护兵成为了斯宾塞手中的核心战斗力量。

剩下的二十几个人按照有无战斗经验、参加农兵集训的次数、身体强壮程度分为了三等,厉害些的配一柄短矛或是单刃厚背刀,稍微次些的给把短剑或短斧,剩下的大部靠著勇气和对金钱赏赐渴望留下来的矿工们就隨意了,挖矿的铁锹、砸石的铁锤、挑抬的长棒,只要使著顺手,能干死敌人,统统拿上。

接著,斯宾塞开始指挥“士兵”们铁锤砸紧矿区外围的木桩柵栏、用推车將一堆堆矿石运到柵栏下堆成齐胸高的“石墙”。

这里並非军事要塞,他们能够做的也就这些了。

一切准备妥当,估摸著还得有半个小时那支军队才会发现这里,斯宾塞乾脆派出两个护兵前出哨探,然后领著留守的“士兵”们搬出了伙房里所有的燻肉果蔬和酒水,甩开膀子胡吃海喝一通

又足足等了一个小时,前去哨探的护兵跑了回来。

“斯宾塞大人,来了来了,是伦巴第人!发现了我们的踪跡,追过来了。”

几大被劣质的麦酒下肚,斯宾塞面色已经潮红,他操起了身旁木桌上的短剑,扯起袖口大喊道:“伙计们,为了钱和地位,跟伦巴第狗拼了。”隨即朝矿区柵栏衝去。

街头斗殴的地痞,没有丝毫骑士的气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www.74txts.com
玄幻魔法小说相关阅读More+

被唐僧赶走?花果山成最强一难!

佚名

四合院:最强版本何雨柱

佚名

顶替我高考状元?我扛匾跪军区

佚名

御兽:进化难?我有科学进化系统

佚名

你是我的荣耀:余生有你足矣

佚名

转职神纹师,开局给清纯校花纹白虎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