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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活着离开了。

这个事实,像一块巨石投入死寂的池塘。

“警长,我老婆下个星期就要生了,我得回去陪着她!”第二个男人站了出来,一边扔枪一边为自己的怯懦辩解。

有了第二个,就有第三个。

一个中年警员满脸愁容地说:“汤普森先生,我得走。我老妈……她……她最近谈了个新男朋友,你知道的,那家伙看起来不像好人,我得回去帮她把把关。”

这个理由蹩脚得令人发笑,却没人笑得出来。

紧接着,各种奇葩的借口层出不穷。

“我昨天烤了一只火鸡忘在烤炉里了,再不回去镇子都要被我烧了!”

“我……我约了医生今天看我的痔疮!”

汤普森疲惫地挥了挥手:“够了,都别他妈的编了。”

“想走的,都走吧。”

剩下的警员们如释重负,不再费心找理由。

开始扔下武器。

步枪、手枪、子弹带,此刻被弃之如敝履,在泥地上堆成了一座小山。

他们高举着双手,一个接一个地走进了浓雾。

不到十分钟。

街垒后就只剩下汤普森警长孤零零的一个人。

他站在那堆冰冷的枪械中间。

周围是死一般的寂静。

马蹄声响起。

芬尼安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破开雾气,出现在汤普森面前。

勒住缰绳,鼓起掌来。

“啪,啪,啪。”

“汤普森警长,你是我见过的最有种的条子,一个真正的英雄。”

“为了表达我对你的敬重,我可以给你一个公平决斗的机会。拔出你的枪,准备好去见上帝了吗?”

汤普森的右手悬在腰间的枪套上,手指微微颤抖。

拔枪?他没有丝毫胜算。

对方一定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在自己拔枪的瞬间就将自己击毙。

死在这里?为了什么?

为了升官发财?为了那份早已荡然无存的荣誉?

半晌,他紧绷的肩膀垮了下来。

他解下自己的枪套,扔在了地上。

“我也不能死在这里。”

“我也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说完,他不再看芬尼安一眼,迈开踉跄的步伐,一步步地走向镇外。

芬尼安发出了一阵肆无忌惮的大笑。

“狗屎!你这个被阉了的孬种!滚回去吧!滚回去告诉你老婆,你他妈是怎么像条狗一样夹着尾巴逃跑的!”

“告诉她,是芬尼安爷爷饶了你的狗命,让她晚上在床上好好伺候你这个软蛋!fuck you!”

汤普森没有回头,只是加快了脚步。

当最后一个警察的身影也消失在雾中,草莓镇对芬尼安敞开了怀抱。

芬尼安停止了大笑。

他一挥手,身后浓雾翻滚,三十多名手持温彻斯特步枪的匪徒,如幽灵般涌现。

“兄弟们!”

芬尼安高举起手中的步枪,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该收钱了!”

他一马当先,带着手下冲进了寂静的镇子。

马蹄踏在泥泞的街道上,溅起一片片污浊的水。

“那些肥得流油的杂种都死哪儿去了?”

“镇长呢?议员呢?哦,被我们吊死了,哈哈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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