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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的兽皮露出半边坚实如铁的胸膛,腰间是一条五彩系带,半幅披肩搭在肩头,用的是上等丝绸,在朝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这是贵族才有资格的装扮。
单单只是那一片丝绸,便能在部族中交换三十个汉奴。
结实的胸膛上是茂盛的胸毛,胸毛之间纹著一只青灰色的雅库鲁,用汉人的话来说,那就是海东青,尖爪锐利,鸟喙张开,似是正在发出嘹亮的嘶鸣,栩栩如生。
蛮族的崇拜並不统一,不同的部族有不同的信仰。
有崇拜乌鸦的,在蛮族中,乌鸦代表著祥瑞和指引。
有崇拜野猪的,代表生存和力量。
有崇拜猛虎,黑熊的,代表著神力和延续。
但崇拜最多的,还是海东青,代表勇猛与崛起。
乌骨察脸色冷漠,他知道自己必须要做出成绩,作为极烈汗最小的儿子,他竞爭极烈汗的优势极小,所以他才会冒著危险,带领一百多个忠诚於自己的手下,踏入寧国的土地。
若是能带回足够的粮食,他將获得大量族人的支持。
汉人比他想像中的还要孱弱,几日时间下来,虽抢到的粮食不算多,却也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
在他看来,他的那些兄长都是一群和兔子一样胆小的蠢货,他们连踏入汉人领土的勇气都没有,只知道按照祖辈传下来的规矩,让年长者进入山林等死。
但是他不一样……他有一颗真正的雄心。他就像是天上翱翔的海东青,看的比任何族人都要更远。
海西,虽然是他们的发源地,但生活在那般环境恶劣的地方,不过只是一次次灾难的轮迴,想要让族人摆脱这种苦难,唯有一条路可走,那便是……入主中原。
那肥沃的土地,凭什么要被汉人占据?
当然,他的兄长们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本事的,比如……看女人的本事,几位兄长费高价购买的高丽,新罗侍妾,每一个都让他很是亢奋。
回想那些柔软的身体和灼热的喘息,小腹中便忍不住一阵燥热。
就在脑海中泛起一些杂念的时候,乌骨察眼皮忽然一跳,很远之外的地方,一缕炊烟映入眼帘,嘴唇抽动了一下,露出一个狰狞无比的笑容,眼底阴寒,那是猛兽发现猎物时的目光:“所有人,听令。”
“朝炊烟方向出发,一鼓作气,鸡犬不留。”
……
太平镇。
没有一丝风,股股炊烟笔直升起。
长时间的训练,养成了重甲兵吃饭速度极快的习惯。
他们的头盔中都是热水,乾巴巴的炒麵塞进嘴巴里,就著一口热水便下了肚子。
便是宋言,吃的也是一样的食物,所谓的炒麵,並不是现代社会的牛肉炒麵,鸡蛋炒麵之类的东西,那纯粹只是將小麦,蕎麦之类的东西碾压成粉末,然后炒熟,装入布袋,適合长时间保存。
野外食用的时候,一口炒麵一口水,简简单单便是一餐饭。
说是麵粉,也自然不会像二十一世纪的麵粉那般细腻,里面还有大大小小的颗粒,划过喉咙,甚至让宋言感觉嗓子都快要被撕裂。
就在这时,一名斥候忽然出现:“报。”
“將军,三里之外,发现蛮人骑兵正朝著太平镇方向进发!”
霎时间,所有人面色瞬间大变。
宋言直接將口中食物涂掉,泼掉头盔中的热水,身子噌的一下站了起来,手指已经抓住了旁边的战刀。
便是其他重甲兵,也是齐齐变了脸色。
对於寧国人来说,骑兵简直就是挥之不去的噩梦。
寧国的士兵,面对匈奴和女真的铁器,几乎都只有被屠戮的命,唯有依靠著城墙,方能有一战之力。
適应性强,超高的机动性,超强的衝击力,让骑兵成了几乎无敌的兵种,尤其是在野战之中。纵然是这些重甲兵之前屠戮倭寇如屠狗,可遇到女真骑兵,心中依旧有种本能的恐惧。
宋言抿了抿唇:“多少人。”
“百人左右。”
忽地,宋言眼皮一抽。
他娘的,嚇老子一跳。
还以为是骑兵大军呢,合著就一百来號人?
宋言视线扫过四周黑压压的重甲兵,一百来个骑兵,就敢来衝击老子一千重甲兵?谁给你们的勇气?
便是那些兵卒也不由轻鬆起来。
“所有听令,马汉,你的麾下三人为一组,三组为一队,自行寻找掩体,封锁太平镇所有出口。”
“记住,我要他们的马!”
“一匹都不能给我落下。”
马汉得令,迅速带著手下消失在断壁残垣之中。
隨后,宋言的视线望向剩下重步兵,脸上的表情兴奋又疯狂:
“有没有人,敢跟本將军疯一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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