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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大傢伙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办。

萧振东要把陈胜利、周桃两口子送到县城去,还有王莲也得顺手捎带著。

毓芳一个人在家里,他根本就不放心。

於是,在送仨人走之前,他先带著媳妇跑了一趟老丈人跟丈母娘家,把媳妇放在了那。

老两口带著孩子刚吃饱饭,看著闪现的女儿跟女婿,愣了一下,“唉?你们俩,咋这时候来了?”

觉著时间还早,下意识,就关切了一句,“吃了没?”

“吃过了。”

毓芳的肚子又大了些,把小挎篮递给老娘,“娘,这里头装的是周婶炒好的肉臊子,留咱们晌午,下麵条盖面吃。”

“好嘞!”

咋说呢。

习惯,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

要是按照以前的话,毓芳拿东西过来,毓母都不大敢接,生怕自己接了之后,女儿在家里,日子不好过。

怕她被说,挖了自家贴补娘家。

但是,自从知道萧振东是个什么品性,人家是压根就不计较这些细枝末节的人之后,她接东西的时候,也是越来越顺畅了。

只是接完了之后,还习惯性的问了一句,“光说你周婶炒好的肉臊子,让咱们中午下麵条吃。

她人呢?今儿个怎么没来?”

以前,都是这娘俩上门,一起跟著自己做点琐碎活儿,嘮嗑的。

这……

冷不丁少个人,让几乎天天跟周桃凑在一块的毓母,有些彆扭了都。

提到这个,毓芳也是挺无奈的,只好对著老娘道:“婶子说,在这儿住的时间够久了,不好意思再叨扰下去。

这不,今儿个就要走了。”

“啥玩意儿?”毓母有些懵了,焦急的,“这住著好好的,怎么要走了?

难道是,咱们大队里有些老娘们,在她眼前嚼舌根了?”

毓母一拍大腿,咬牙切齿的,“唉呀!这群遭千刀的玩意儿,一天到晚,不过自己的日子,就知道盯著人家那一亩三分地。”

“我也不知道,”毓芳自己是没听见什么流言蜚语的,只是,这种事情,也不好说。

嘆息一声,“但是,人家要走,我们留了,留不住,乾脆就隨他去了。

过段时间,再让东哥去把人接回来,不就得了吗?”

面对毓芳的坦然,毓母点点头,欣慰的,“人家老两口,对你们小两口是真不差。

咱们做人要讲究一个良心,回头再给接过来。”

提到这儿,她嘆了一口气,有些心酸的,“说实在的,这两口子也是苦命人,孩子生了不少,就是一个都没养住。

到了老,膝下空虚,孤苦伶仃的,也確实可怜。”

毓庆一直没吭声,皱著眉想了半天,自己確实没啥能拿出手的东西,站起身,闷声闷气的,“东子,你先別著急走。”

“嗯?”

萧振东看著老丈人,笑嘻嘻的,“咋了?您还打算给那两位整点纪念品带回去啊?”

毓庆:“?”

纪念不纪念的,他不知道,也弄不明白啥意思。

毕竟上了年纪,没有那么多里胡哨的想法,只是想遵从本心,给陈胜利带点东西。

“你个臭小子,少没事给老子扯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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