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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花花公子?什么时候?是我认识的那个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专门排练过呢……

因为在他们眼中,林克出了名的古板,正直,注重承诺,但又十分有趣的绅士!他最出名的是谨慎,因为连续三年没违反交规还受过警局嘉奖……以及全华尔街的嘲笑。

他大学毕业至今没飚过车!

他的名声与花花公子毫无关联,虽然博客上写的天花乱坠,但熟悉的人都知道那是吹牛。

现在更明白了——他在推广自己的网站!

真酷。

如今变现成功!

别人是拿爱好当工作,他是拿生活赚钱。

没有比这更酷的了。

知道他在派对上拒绝女人搭讪的借口是什么吗?

“我有女朋友了。”

天啊,这里的每个人都结婚了,还不是在和女人鬼混!而且往上扑的女人都是来挖墙脚的,谁在乎你有没有女朋友?!

可林克就是这样,他的感情经历,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干净。

“你说的是我认识的林克?”这回换罗宾感觉不相信,他刚刚睡了她的两个闺蜜。

反正对账之后,大家都有点儿重新认识林克的感觉。

要知道在金融圈,每次巨大成功都伴随着疯狂庆祝。老板豪抛百万邀请好莱坞明星、名模、名媛来聚会,各种骨肉皮不请自来,派对中的混乱超乎想象。

而受邀的明星都知道会发生什么,可以在邀请时拒绝,但一旦签过合同和保密协议,就不能再拒绝合理的要求……什么是合理要求?当然适度交流。

这种事持续了几十年,从未有人因此受到过惩罚。

所以林克如果是花花公子,他会说不出的快活,真的没必要如此。

“我可以证明!”

有人组织了一场只是林克朋友间的简单聚会,来欢迎罗宾到纽约。为了了解林克的近况,来了不少他的朋友,也是那次聊起“林克是否是花花公子”的话题。

大家聚在一起,吐槽一个共同认识但又不在场的人,还不担心他会生气,非常的有趣。

等人群散开,开始各自寻找感兴趣的人聊天时,忽然有个少女撩起兜帽,凑到罗宾面前石破天惊的说道。

“我和他一起六个月,他从没动过我。”

罗宾看着金发的少女,清秀漂亮,青春无敌,大约在艾米丽的年纪,应该还在上中学,瞬间猜到她的身份。“你是格温·史黛西?那是因为你还没成年。”

“他和你说过我?”惊喜中带着些许忐忑。

“当然,林克可是对你念念不忘,不止一次说起过你。”罗宾笑起来,自然而然的拉过少女,坐到旁边的沙发上,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脑袋。

“他说在他所有女友中,你是最特别的一个。”

(每个人都是最特别的。)

“真的?”格温感到十分惊喜。

可还没等她说话,就又在忽如其来的妈味儿中瑟瑟发抖,罗宾摸她头顶的感觉,真的跟亲妈一模一样!

林克确实和罗宾聊过很多格温的事,因为这个少女总是活力十足!如果不把少女当成女友,而是一起玩儿的小妹妹,那会感觉特别有意思。

事实上也是。

还有带她进入成人世界的冒险经历,是不是很像爱丽丝梦游仙境?

林克就是那个铁皮人。

你懂的,把一只小白兔带进丛林世界,让她看各种猛兽,看弱肉强食,看天地广阔,看着她从小白兔一点点儿渐变成……萌凶萌凶的小灰兔!

格温的成长不仅有林克的功劳,也有全纽约人的共同见证。

格温从一出场就很受欢迎,她是第一个光明正大站在阳光下的超级英雄,而且还是女孩儿,还没做什么就被无原则的偏爱。

她也没有什么英雄事迹,只要在纽约的天际线上溜达,就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在林克和格温交往期间,放下成见的格温第一次拨打了报警电话,将抓到的犯罪分子交给警方,从此和警方建立了联络渠道。

911的接线员甚至亲自指导她,如何去购买一部无记名手机。

她喜欢在瞎逛,很少“多管闲事”,做的最多的事情是协助警方,救火,救灾等等。她不是“纽约的好邻居”,而是“纽约警察的好帮手”,多次受到警方隔空嘉奖。

甚至有在警车车顶上搭便车的特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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