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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秦,洗把手,吃饭了。”
柳建国这边招呼道:“乡下没什么好吃的,条件简陋,你別嫌弃。”
“不能不能。”
秦世明嗅了嗅鼻子,大讚道:“只有在乡下才能闻著老腊肉的味儿,只有乡下的肉,才有肉味啊。这是粮食猪吧,真香。”
一方面秦世明是真饿了,开了一整天车,午饭都是零食对付一口,一方面闻著確实香。
乡下人养猪不餵饲料,全是粮食野菜饲养,油水足,肉味香,不像城里大超市里面的猪肉,买回家一刀切下去,都没什么油水。
桌上除了腊肉香肠,还专门燉了一只老母鸡,一素菜,还有一盘生米。
乡下的饭菜没那么精致,但给人满满的食慾。
柳书欣吃了一口,也是大呼有过年的味道,有家的味道。
“喜欢就多吃点,多吃点,吃完明天又给你们做。”王淑芬笑得合不拢嘴,刚刚跟女儿也仔细聊过了,既然两个人都睡到一块儿去了,自己还能说什么?
而且,秦世明懂礼貌懂规矩,吃饭说话都很有分寸的一小伙子,人瞧著也精干。只要女儿满意,隨他们去吧。
“谢谢妈。”
柳书欣笑得格外开心。
“来,小秦,咱们爷俩先喝一个。”
柳建国端起了酒杯,“別的话就不说了,咱做老人的就想儿女一辈子平平安安,顺顺噹噹的,书欣这孩子从小聪明,人也刻苦,就脾气有点犟,以后你多担待一点儿。”
“拜託你了!”
柳建国这么说,就是同意了两人的事儿,虽是乡下糙汉子,但柳建国这番话包含著滚滚热泪。
“叔叔,您要这么说就太客气了。”
秦世明只能陪著喝一杯,完事后又满上一杯,冲柳建国、王淑芬老两口道。
“叔叔阿姨,其实应该我先敬你们。”
稍微停顿片刻,秦世明接著道:“我虽然年轻,但我知道,你们培养书欣太不容易了,乡下种田培养一名大学生,难於登天。”
“她善良聪明,贤惠温柔,是你们培养了她,我就是一个捡现成的,在你们最需要她的时候,將她从你们身边夺走。”
“我欠你们一辈子!”
“我无以为报,更不会说什么海誓山盟的话,也不敢在你们面前保证什么,反正你们看著吧,如果有一天我对书欣不好,就让老天一个雷劈死我!”
“这杯酒,我干了!”
话毕,秦世明脖子一扬,满满一大杯咕嚕咕嚕下肚了。
柳建国与老伴儿对视一眼,两位老人心里很感动,同时又很心酸,是啊,好不容易养大的女儿,就这么给別人了?
“爸妈,你们別多想,以后我们会经常回来看望你们的,要不,庄稼別种了,跟我去城里吧。”柳书欣也整得鼻子酸酸的,埋怨的瞪了秦世明一眼。
让你来假装男朋友,没让你搞这么煽情,整得就像自己上了轿,要被抬走了似的。
看把老两口整的,老妈都在抹眼泪了。
“我们去城里做什么,不去不去,乡下自在。”
喝完酒,柳建国直摆手,“我跟你妈习惯了,乡下挺好的,去城里都没熟人,没趣。”
“叔叔阿姨,你们来,我们隨时欢迎,你们不来,我们隨时都会回来看望你们的。”秦世明道:“我跟书欣在一起后,也不是真把你们宝贝女儿拐走了,以后还要常见面的。”
“再者,你们不也多了一个儿子吗?以后你们就拿我当儿子就行。”
秦世明见气氛有点伤感,又开启了语言魅力。
骗老丈人丈母娘,这事儿他太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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