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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早有一天把你也吃干抹净!”

李昂相当无辜道:“你自己偷跑,反倒是怪起我来了。”

“何况那不是送到你的尼伯龙根里去了,怎么不算帮你?”

“夏弥同学,你不要对学长抱有深深的偏见。”

“这次偷跑我大人有大量原谅你,下次可不许私自行动了哦。”

“呵呵。”夏弥皮笑肉不笑的冷笑一声,“你上周吃的冰棒,是我买给芬里厄的。”

狗东西早就能从她的尼伯龙根拿东西了,当她不知道是吧?

放在尼伯龙根里面,跟放在李昂口袋有什么区別?

李昂面不改色心不跳,坦然道:“你看错了,那是我在唐人街买的。”

“china製造懂不懂?”

“老美现在老喜欢进咱国货了。”

“好了这种无关紧要的话题先撇到一边,咱们还是聊聊大有可为的土木工程吧。”

夏弥真想一拳把李昂夯土里。

垃圾土木。

谁学这玩意她笑对方一辈子。

不就是搭个房子,那不是与生俱来的能力?

还用学?

但当李昂开始不休飆垃圾话时,夏弥却没有离开,反倒是化被动为主动,死死的握紧了他的手。

不要误会,这只是为了防止向来不要脸的李昂偷吃罢了。

从现在开始,她將一步不离的跟著这个混帐。

一辈子也別想偷吃她的龙骨!

现在就打的够够呛了,要是让李昂集齐了青铜与火之王的权柄,那不是直接骑在她身上,让她当牛做马?

按理说除了龙王级之外的存在,不该有这种能力。

不然龙骨十字也不会孤零零的在地下放看。

但李昂都能和她肉搏了,还有什么不能有的。

鬼知道这傢伙是不是哪天走了狗屎运跳崖捡到了神功秘籍。

混血种当中不知道有多少人贪图龙王的权与力。

掌握那至高的权柄,无上的力量。

才是这个世界混血种们最大的渴望。

復仇?

不过是个別老东西的私人情怀罢了。

这世上直面过龙王的又有几个人呢。

混血种们对抗龙族,也不过是因为对方是悬在他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是这个世界的上一任统治者。

他们想要统治这一切,就要將坟墓里的旧王彻底摁死!

当龙族彻底覆灭之日,便是新的恶龙诞生之时。

这不,卡塞尔学院代表的秘党一派刚宣布屠龙,汉高一系的混血种就迫不及待想要品尝权力的滋味了。

都是信奉权与力的傢伙.....

谁不想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呢?

不进化就无法生存。

那份力量本身,就足以引来大批窥视者。

带著傻哥哥的年轻漂亮少女,也很容易引来大批凯。

所以她应该先一步出手!

遇到事情,决不能坐以待毙。

夏弥忽然朝李昂靠了靠,呼吸的气流都要喷到李昂的脖颈,女孩甜蜜的笑了起来,笑著笑著忽然咬牙切齿道: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趴在我面前唱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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