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飞速上涨的首订数据
如遇到章节错误,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稍后尝试刷新。
邪童刘一刀:“阿灰!订阅数据怎样了?@中原一点灰”
这个问题一出,群里潜水的群成员们就被炸出来不少。
猜测订阅数据的,询问订阅数据的发言,迅速让群聊天框里多了上百条聊天记录。
中原一点灰2號群、3號群、4號群、5號群12號群里,都有人在询问和討论《修真聊天群》的订阅数据。
是的,曹胜眼下已经有12个书迷群。
每个书迷群都早已升级为成员上限1000人的超级大群。
除了11、12號群,目前还没有满员,其它10个书迷群,上个月就都满员了。
其中,有些书迷是起点这边的读者,还有一些是榕树苄等网站匯聚而来的书迷。
当然,这12个书迷群里,有少数书迷不止添加了1个书迷群,据曹胜观察,有些读者先后加入了他两三个书迷群。
有极个別閒得蛋疼的,甚至將他这12个书迷群加了个遍。
不过,他大致估计自己这12个书迷群,目前收纳的书迷人数,应该是超过10000人。
这在这个时代的网文圈,应该属於蝎子拉粑粑独一份。
毕竟,qq聊天群组功能刚刚推出不久。
很多写手甚至都还没有建立书迷群。
包括一些人气作者,可能都还没想起来建立书迷群。
他曹胜凭著重生者的先知优势,知道网文圈,特別是这个时代的网文圈,用书迷群聚集自己的书迷,是稳固自己基本盘的极好手段,所以,他在gq刚刚推出聊天群组功能的时候,就让自己的助理王婧安排人给自己创建书迷群、管理书迷群。
如此,他这才在短短时日內,就聚集了上万的书迷。
有这么多书迷在,他平时只要维护好这些书迷群,他以后再开新书,就算想扑街都难了。
关键时刻,冲榜的话,只要在这些书迷群吃喝两声,效果可能比发求票单章更好。
已经凌晨1点半了。
曹胜还没有下楼休息。
仍然坐在电脑前,不断回復一些作者、读者的私信,也抽空在各个书迷群里回復大家的问题,偶尔和大家开一两个小玩笑。
对他来说,《修真聊天群》上架,是一件挺重要的事。
对书迷们来说,这本书上架,也是一件大事。
所以,今晚他这些书迷群里的书迷们比平时活跃多了。
很多人踊跃发言。
有些人聊著聊著,就突然消失片刻,等再发言的时候,就在群里告诉曹胜“阿灰!刚刚给您打赏了100块,实力有限,只能支持这么多,不要嫌弃啊!”
有些人聊著聊著,就突然说:“阿灰!我给你上个盟主吧!我给你上个盟主,你能在书里给我安排一个龙套角色吗?“
还有人一直没在群里说话,却突然冒泡说:“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见阿灰,打赏一个盟主庆祝一下,阿灰,请查收!“
曹胜看著群里这些不时出现的打赏信息,心里不仅有些怀念原时空的一段岁月。
那是他第一次在起点写出一本有点成绩的作品。
那本书的24小时首订数据,在同期上架的新书中,其实並不拔尖,上架时,同批作品中,有十几本上了起点的首页强推,他那本书却在分类强推的位置上,直接上架。
曝光度小了不少。
上架时的收藏人数也不算多,只有八千多。
但他那本书上架后的收订比却很漂亮。
八千多的收藏人数,转化出800多的首订人数。
那时候,他想著上班的时候,每天至少要工作8个小时,现在写小说,终於有了一本首订800多的作品,自己应该努力一把,每天至少也要码字8小时。
在这样的心態下,那本书上架的第一个月,他每天更新4章,每章3000字,每天更新总字数都超过12000字。
很多年后,有人说:大力出奇蹟。
而当年,他那本作品上架第一个月每天更新12000字以上,真有了大力出奇蹟的效果。
首订800多,在这么大量的更新下,均订数据天天上涨。
他每天像个老黄牛似的,埋头码字。
他的责编默默地给他补了一个首页强推。
月中的时候,又给他上了一个首页六频封推。
他书迷群里的人数,每天都在增加。
那段时间,他书迷群里的气氛特別好。
大家没事就在群里聊天,不时艾特他这个作者。
那段时间,每天都爆更12000字的他,像个码字机器,生活特別枯燥,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基本上都在电脑前坐著。
码字之余,很疲惫的时候,就会点开书迷群,和群里的朋友们畅聊,什么话题他都接,完全把书迷们当朋友处。
而这些书迷也都很给面子。
在他浑然不知的时候,把他那本书送上都市频道的月票榜前10名。
作品衝上都市分类月票榜前十的时候,群里有人艾特他,告诉他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那本书人气好像挺不错了。
看著都市分类月票榜前十的作品,除了自己那本,其它全是起点人气作者的作品,当时他心里感觉很不真实,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混到这些作品中间了。
然后,他就想在这个榜上多待几天,再多待几天。
结果?
他那本书衝上了都市分类月票榜前6
偶尔有大额的时候,还会衝上起点首页的单日销量冠军、亚军或者季军。
每个人的记忆中,都会有一段最美好的记忆。
曹胜在此时,在《修真聊天群》上架的这个凌晨,莫名的记起记忆深处那段岁月,嘴角不知不觉中,早已微微上扬。
於他而言,那段岁月大概就是自己重生前,最美好的记忆。
那段时间,他心无旁騖,连续100多天,日日更新12000字以上,爆发了自己有史以来最高的更新记录,可以说,尽了全力。
也是那段时间,他看似枯燥乏味的生活中,有5个书迷群的书友,每天在群里和他插科打浑、无话不谈。
还是那段岁月,他第一次品尝到成功的滋味。
要知道,作为一个农村出生的傢伙,当年他高考失利,黯然去上大专,毕业后,去做会计,始终看不到人生的希望,感情上,高中暗恋的钱真玉,自己没敢表白,高考失利后,更加没了表白的勇气,大学交往的女友,也在毕业后,和他提了分手,走上职场后,感情上也是屡屡遭遇挫折—
可以说,在那本书出成绩之前,他从未品尝过成功的滋味。
不知道人生得意是一种什么感觉。
心中始终藏著一份自卑。
因此,那本书的成功,於他而言,就像看见自己那黑了二十多年的人生前方,终於出现了一缕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