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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掌柜回来了。

那日薛瀚和陶眠共饮,薛掌柜並未提自己消失了那些年去了哪里。

他不提,陶眠也不问。

小炉子上面温著薛掌柜带来的好酒,陶眠咬著一颗毛豆,状似无意地提了两句。

“你走之后,我在山里养了一条蛇。”

“嗯。”

“那蛇是黑的,没有其他杂色,把自己吃得挺胖。”

“……”

陶眠斜了沉默端酒的薛掌柜一眼。

“冬天衣服穿得厚,也看不出人胖没胖。”

“……”

薛瀚这回在桃山停留整整三日,算得上时间久的。他平日事务缠身,不能在此逗留。再说每回陶眠不到半天就开始赶人,说薛掌柜不能跟他一样混吃等死,不然他名下的铺子和他的钱要怎么办。

薛瀚是不得不走了,他太久没回府中,下面的铺子也没巡。刚好陶眠要到山下的市集,他陪著人逛了一圈,就辞別了。

反正今后有的是相聚的时间,也不急於这一时。

陶眠买了一只神气的大公鸡,和一条小土狗。本来他只想买只公鸡,回去放在家里还能打个鸣听个响。

这小土狗是他提著鸡笼要回去时,偶然遇见的。它可怜巴巴地缩在宽大竹筐里,病歪歪的,无精打采。

它的兄弟姐妹都被买走了,只有它被剩下。

陶眠不经意间和那小土狗湿漉漉的黑眼睛对视,一时间动了惻隱之心。

他走上前,问摊主这狗怎么卖。隨后付了钱,连篮子一併提走。

大公鸡被放在院子里散养,它不喜欢被关在笼子里面,偶尔还会拍打著翅膀飞到房檐上。

小土狗被放在陶眠自己的屋中。它太小了,外面天寒地冻,很快它就会被冻死。

陶眠抻了一张平日摆茶具的小桌到床边,將竹篮放在上面。他又扯几段旧布,铺在竹篮底下,多余的团在周围。

他给小狗餵了点吃的,小狗舔舔他的手指,困得眼睛睁不开。

“睡吧。”

陶眠把狗留在原地,突然举起右手,比了个耶。

唰——

一支冷箭倏地穿破窗子,直奔他的后脑勺。陶眠的身子向左一偏,修长手指夹住,箭停在他的指间。

箭尾绑著一张字条,字条其实是薛掌柜发的请帖。

原来是请帖。

还以为下战书呢。

薛瀚邀请的只有两个人,陶眠和阿九。三位朋友许久未聚,也算是趁著这个机会敘敘旧。

约定的日子在两个月之后,那时都立春了,天气肯定要比现在暖和许多。

陶眠两个月没做什么別的事。七筒离世后,金手指迟迟不上线,他也没有再收徒的心情。

他每天专心养著大公鸡和小土狗。还给它们起了名字。

大公鸡叫陶瓷,小土狗叫陶土。

陶瓷是一只高傲且自由的公鸡,虽然它和陶眠是单纯的买卖关係,但它仍然把自己视为桃山的半个主人,每天要在山里巡视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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