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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瞬间我想,喜欢一个人真是好啊,整个人都能明亮起来。

两个人坐在一起,七喜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啊,我刚才实在是有事,你想唱什么歌?”

我赶紧帮忙,跑到点歌台前面点了一首《我爱的人》。

老刘下定决心似的,深吸一口气拿起麦克风。七喜却一把抢过麦克风,说:“我会,我来唱我来唱。”老刘顿时泄了气,整个人眼神都黯淡了下去。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那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唱歌散场,七喜搂过老刘说:“你们不是总让我走出来吗?我最近喜欢上一个人啦。”

老唐赶紧接过话茬儿,说:“那个人是不是就在这里呢?”

七喜笑着说:“你可别自恋了,他不在这儿。”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看着老刘尴尬得连笑都笑不出来。或许有时我们应该庆幸,有些歌没有唱出口,就永远没有曲终人散。

可我还是觉得奇怪,心想七喜不该没有发现老刘喜欢她啊,就拉着老刘问:“上次你到底有没有送她回家?”

老刘说:“有啊。”

我说:“送她到家门口了吗?”

老刘说:“没有,我打车顺路,就把她放到小区门口了。”

我哭笑不得,不死心地又问:“那电暖气呢,你送了吗?”

他说:“送了啊。”

我心急地问:“她啥反应?”

他摸摸头,说:“我收件地址直接写的她家,她应该不知道是我送的吧。”

我恨铁不成钢,焦急地说:“你喜欢别人怎么就不表现出来呢?”

他说:“我想跟她多待一分钟,想送她到她家门口。可我不敢跟她多待一会儿,我怕我忍不住告诉她我喜欢她,我甚至不敢多看她的眼睛。”

我问:“为什么呢?”

他说:“我怕她知道了,我们的距离会变得越来越远。”

我举手投降,对他无计可施。

又突然想起塞林格的一句话:“有些人觉得爱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和一堆孩子,或许爱就是这样,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

那么这世上就是有这么一种人吧,想触碰却又收回手。

老刘知道七喜过去的故事,当他知道七喜喜欢上别人时,他大概是真的发自内心地开心。

可糟糕的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多喜欢一个人,直到看到她爱上别人。没办法逆转。

原来他这么喜欢。

他不止一次地梦到他们在一起,他想对七喜说“我喜欢你”,可每到这时候,他总是惊醒。

他开始正儿八经地帮七喜追那个男生。

七喜大概也没发现,那阵子是他仅有的几次可以直视她的眼睛。

七喜问:“我这条微信应该这么回吗?”

他说:“你就这么回,如果我是这个男生,我肯定会开心的。”

七喜问:“我应该经常把他约出来吗?他好像还挺难约的。”

他说:“喜欢一个人当然应该把他约出来啦,多见一次面就多一次机会。”

七喜终于鼓起勇气表白,却和老刘同病相怜。

那天晚上他送她回家,他知道七喜心情不好,就陪她一起吹风,一直陪到早上七点。

两个人一起轧马路,从慈云寺桥一路走到朝阳大悦城,每走过一个便利店,都买一个冰激凌。其实老刘胃不好,可还是这么陪着她,就这么慢慢走了一晚上,一直走到太阳升起。

他用尽全部力气安慰她,却没有办法说那句,我喜欢你。

喜欢是一种多么贵重的东西,贵重到所有人面对自己喜欢的人,都说不出口。

他想,就这么样吧。

他想,如果她可以开心,那他就做她身边的萤火虫。

两天后他们聚会,七喜突然说自己要去佛山。

老刘什么都没说,跑到阳台自己抽了根烟。

他觉得自己正在沉入深深的海底,呼救声也是沉默的。

故事的然后呢?

故事的然后是他终于表白了。

那天是七喜要离开的前一天,老刘帮她收拾。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二筒。

“加菲真可爱啊。”老刘说。

“我把它交给卢思浩了,他一直想养只加菲,你可以去他家看它。”七喜说。

老刘帮七喜收拾打包好所有行李,七喜说:“当年我来这里是为了忘记一个人。”

老刘问:“然后呢?”

七喜拍拍老刘的肩膀说:“然后我就遇到你们了呀,来北京真的太值了。”

老刘看着七喜的笑容,终于忍不住说:“你要走了,我会想你的。”七喜说:“我也会想你的。”

老刘用把心都掏出来的力气说:“我的意思是我会很想你很想你。”七喜愣在原地,问:“怎么了……”

老刘终于还是说出那句话:“我的意思是,我喜欢你。”

我以前听别人说,这世上有两件事情是藏不住的,一个是咳嗽,一个是喜欢。

藏不住的,喜欢会从你的眼神里溢出来,喜欢会从你的举动里表现出来。

最后鬼使神差,你还是会跟她说那句,我喜欢你。

七喜当时是蒙的,她始终不愿意相信老刘喜欢她。

喜欢她为什么不表现出来?

喜欢她为什么总是不送她回家?

喜欢她为什么要在她喜欢别人的时候毫无保留地帮她追另一个人?

我无法回答,她也无从知道答案。

或许老刘自己也无法回答。

只是他告诉我他很喜欢我写的一句话:

“我是一个对你百般挑剔未必说,对你有好感临死未必讲的人。宁可你消失的时候急得满世界找你,去任何你可能出现的地点,也会在街角看到你身影的时候假装不经意路过。宁可让你觉得我不在意你,也要死要面子活受罪怕自己过于爱你。所以未来的日子里我意识到,这可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尊心会与我如影随形。”

除非喜欢到想要跟她一辈子在一起。

他什么都不会说。

但他最后还是表白了。

我想,就是这么一回事了吧。

直到七喜要走,他才终于明白自己有多喜欢。

不是那种在街上看到好看的姑娘惊鸿一瞥的喜欢,不是那种有时睡前收到她的信息会突然心动的喜欢,是那种想要跟她在一起一辈子的喜欢。

可七喜还是去了佛山。

临走前她说:“如果你早点说,或许我不会做这样的决定。”

老刘说:“如果我早点说,或许你也不会考虑我。”

七喜没有回复他。

如果没有时差就好了,我喜欢你的时候你恰好喜欢我。

有时就算你沿着你喜欢的人走过的路再走一遍,她也不会回头看你一眼。因为你喜欢的是曾经的她,她喜欢的是曾经的另一个人,所以你们之间永远有时差。

原谅我无法续写这个故事。

因为故事的结局就是这样。

我听着他对着我家的猫说完了所有的故事。

他想,只要她能开心,他愿意用尽自己的力气去做到最好。

我突然想起有一次,我去他家玩。

我打开冰箱,原本是想找几瓶啤酒,冰箱里却放满了甜品。

我问:“你一个大男人,冰箱里为什么放满了甜品和冰激凌?”

他说:“万一有一天她来我家玩呢?”

可是他错过了时机,喜欢的人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

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只能在我家对着猫说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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