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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得要命。’他一边说,一边乱跺着脚。
“‘我们马上就有光明了。’我说着便擦燃了一根火柴,把我带来的一支蜡烛点燃。我一边把脸转向他,一边把蜡烛靠近了我的脸。我继续说:‘好啦,伊瑙克·锥伯,你现在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惺忪地盯着我瞧了半天,然后我看见他的脸上突然出现了惊恐的神色,整张脸顿时痉挛起来,这说明他已经认出我来了。他吓得面如土色,晃晃悠悠地后退着。我还看见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到他的眉毛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打架,发出咯咯的响声。我看见他那副模样,不禁靠在门上放声大笑。我早就知道,报仇是一件最痛快的事,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竟会有这样的滋味。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一直追着你从盐湖城到圣彼得堡,可是总是让你逃脱了。现在你游荡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以为我是发狂了。那时,我的确和疯子无异,我太阳穴上的血管像铁匠挥舞着铁锤般跳动不止。我深信,当时若不是血从我的鼻孔中涌了出来,让我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了。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边叫着,一边锁上了门,并把钥匙举到他的眼前晃上几下,‘惩罚确实是来得太慢了,可是现在总算是逮着你了。’我看到在我说话的时候,他那两片怯懦的嘴唇颤抖着,他还想要求饶命。但是,他很清楚,那是毫无用处的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谈不上什么谋杀不谋杀。杀死一只疯狗,能说是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残忍杀害的父亲的身边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的那个该死的、无耻的新房中去的时候,你可曾对她有过半点怜悯?’
“他叫道:‘杀死她父亲的并不是我!’
“‘但是,是你毁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一边把毒药盒子递到他的面前,‘让上帝给咱们裁决吧。选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致死,一粒可以重生。你选剩下的一粒由我吃。让我们看看,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或者我们都是在碰运气。’
“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声喊叫起来,哀求饶命。但是,我拔出刀来,直迫他的咽喉,一直到他乖乖地吞下了一粒,我也吞下了剩下的一粒。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有一两分钟,等着看究竟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显出痛苦表情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已吞下了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能够忘记呢?我看见他那个样子,不禁大笑起来,并且把露茜的结婚指环举到他的眼前。可是这一切只是一会儿工夫,因为那种生物碱的作用发挥得很快。一阵痛苦的痉挛使他的面目都变形扭曲了,他两手向前伸着,摇晃着,接着惨叫了一声,就一头倒在地板上了。我用脚把他翻转过来,用手摸摸他的心口,心已不跳了,他死了!
“这时,血一直从我的鼻孔中往外流个不停,但是我并没有在意。不知怎的,我突然灵机一动,便用血在墙上写下了一个词。当时也许是有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打算让警察误入歧途,而当时我的心情确实也是非常轻松愉快的。我想起纽约曾有过一个德国人被谋杀的案件,死者的身上写有‘拉契’这个词。当时报纸上曾经争论过,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我当时想,那个使纽约人感到扑朔迷离的词,可能也会使伦敦人困惑不解。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写下了这个词。后来,我就回到我的马车那里去了。我发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外边依然是狂风骤雨。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后,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指环的衣袋里一摸,忽然发觉指环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东西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品了。我想,可能是在我弯腰察看锥伯的尸体时,把它弄丢的。于是,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壮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我宁可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个指环。可当我一走近那所房子,就和一个刚从那座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成酩酊大醉的样子,以免引起他的疑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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