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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血字的研究(1)

录自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

一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成为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修完了我的课程以后,就立即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在孟买上岸的时候,我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越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向前赶去,并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部队,并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责。

这次战役使许多人得到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有不幸和灾难。我在被转到巴克州旅后,就跟着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激战。在这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它打碎了我的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若不是我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扔到一匹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国的阵地来,我定会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手中。

这次创痛使我形销骨立,而长期的辗转劳顿,使我更加虚弱不堪。于是我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迅速好转起来。可是当我终于能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我染上了印度属地上那种倒霉的疫症--伤寒。好几个月的时间里,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志,逐渐好起来。但是这时我的身体十分虚弱,人也很憔悴,因此经过医生会诊后,他们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能耽搁。于是,我乘上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遣送回国。一个月以后,我在朴茨茅斯码头上岸了。那时,我的健康状况糟糕透了,几乎到了难以恢复的地步。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使我能好好休养。

我在英国举目无亲,却拥有像空气一样的自由,或者说那时我像一个每天收入为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当时的情况下,我自然而然就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去了。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也都会聚到这里来。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段时间,过着不舒适且非常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光了,生活开支大大地超过了我所能负担的,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非常拮据。不久,我就明白了:我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到乡下去。否则,我就得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最终我选择了后者,决心离开这家公寓,找一个不太奢侈且费不大的住处。

就在我决定这么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斯坦弗,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伦敦城的茫茫人海中,能碰到一个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实在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斯坦弗当日并不是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竟热情地跟他打招呼。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我在狂喜之余,立刻邀他到侯本餐厅去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当我们乘坐的车子缓慢地穿过伦敦热闹的街道时,他很惊奇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在做些什么?看你面黄肌瘦的,似乎只剩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跟他叙述了一下,我的叙述还没有结束,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他听完了我的不幸遭遇后,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呢?”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住处,打算租几间价钱不高而又舒适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

我的伙伴说:“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一样话的人了。”

我问道:“上一个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说是自己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贵,他一个人承受不起,可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租的话,我很愿意。我觉得有个伴总比独自一个人住要好得多。”

斯坦弗从酒杯上抬起头很惊奇地望着我,说道:“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也许会不愿意和他做一个长年相处的伙伴哩。”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我问道。

“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老是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斯坦弗答道。

我说:“也许他是学医的吧?”

“不是,我一点也搞不清楚他在钻研什么。我觉得他精于解剖学,且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体系,且都很离奇,但是他却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让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难道从来没有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他高兴时,总是滔滔不绝。”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我要和别人合租,我倒宁愿跟一个好学而又沉默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不够健康,实在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难受的滋味,这一辈子我再也不想受了。那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一块儿坐车去吧。”

“当然好啦!”我说,接着我们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了。

在我们离开侯本前往医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事。

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来可不要怪我,因为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过他,略微知道一些他的情况。但更多的情况,就无从得知了。既然你自己选择了他,那么,万一有什么不愉快,可别怪我。”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是很容易的。”我用眼睛盯着我的同伴接着说道,“斯坦弗,我看你似乎想置身事外,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脾气真的很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笑,回答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到了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他想要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来他对于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

“这种精神也是对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总算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在尸体上留下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谁知道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好了,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你等会自己瞧吧。”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不宽的胡同,从一个小边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是我熟悉的一个地方,不需要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边的墙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深褐色的小门。走廊尽头旁有一个低矮的拱形过道,从这里可以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周杂乱地摆放着无数的瓶子。几张又大又矮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距离我们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身子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一面对我的同伴大声喊道,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看来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显得更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跟我打招呼道,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力气是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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