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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烧砖烧陶自用的话不说啥,若是贸易,必须给石见国交税。”大内义弘说道。
这时,大内义弘已经走到了银箱子跟前,用手抚摸着那些大银锭,目光已经有些迷离了。
“那也得有个上限,最高两千两。”刘信启就像是一个真正精明的商人,一点遗漏都不放过。
“大人,我们就不多叨扰了。”刘信启告辞道。
“哈哈哈!那我在这里就先恭喜大人了,经这些无用山地变废为宝,给倭国赚了这么多银钱。”刘信启站起身恭喜道。
自己扮演的角色,可能就是给倭国引狼入室的引路人。
大内义弘看到这条的时候有些迟疑,刘信启赶紧让人将早就准备好的银两抬了上来,四万四千两,购买的土地比之前多了十万亩,都是北部平原的边角,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是邻近浜田河的荒地。
“可以。前三年给你们免税,第四年一千两,之后每年增加一百两。”大内义弘道。
“是!大人。”被叫到的吏员出列领命。
其实在刘信启心里,三年之后,你大内义弘是不是要给兴汉盟上税都说不准了。
大内义弘哪里见过这种阵势,他虽然是一个家族的家主,可是大内氏是武士家族,并不富裕,日子过的可以说是紧巴巴。
里面有一条刘信启最看重,特意仔细查看。
“所购土地之下、之下的所有矿产权都归购地人所有。”
“盟主客气了。”
提笔在四份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在每一页纸上都摁上手印,在最后面盖上了石见国守护印。
这里写的是所有矿产权。
而大内家族上百年的积蓄,都没有现场属于他的那一份(四千两白银)多。
这些银钱中四万两是买地钱,四千两是给大内义弘的。
在乱世之中,合约、协议是否有用,看的是双方的想不想遵守,有没有能力撕毁。刘信启有信心,让石见国没有能力撕毁双方之间的协议。
“借您吉言!”刘信启道。
十文一亩,三十万亩就是三千两,够大内义弘赚一辈子了。况且刚才大内义弘还答应给刘信启多卖一些平原上的荒地。
“麻烦了。”刘信启对这个二郎招呼道。
“刘大人客气。”
现场气氛一团和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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