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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里简单说了兴汉盟立法的程序和规定,在行政法里也进行了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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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其实这一条作用并不大。算了,就限制到本人和妻儿就可以。也就是说官吏的妻儿若是从商,那这名官吏要么辞官从商,要么让妻儿放弃从商。”
“这一条,传播谣言要判刑,这里可以先不说明刑罚程度,后续还会有《刑法》和《民法》两部大法,现在这个行政法里面只需要提示到就可以。这条还要再加上任何办报、戏曲等具有广泛传播形势的,都必须经过宣传部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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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信启不支持一夫多妻,但是现在的社会环境,直接砍掉一夫多妻制太难,只能循序渐进,让男人自己对一夫多妻知难而退。
兴汉盟现在还很弱小,管理的地盘也小,所以还没有地方性的行政法规,整个兴汉盟境内就这一套行政法。也不存在少数民族、民族自治地方适用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凡是进入兴汉盟的就只有公民、平民和罪民三种身份,有爵位的士也属于公民。
里面包含行政组织、官吏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程序、行政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赔偿等,还包括婚姻、继承、专卖等。
…
“这一条,不能只限制官员直系亲属进行与官员官职有关联的商业买卖。要完全禁止官员直系亲属从事商业买卖。因为官员和官员之间有可能会利益交换,只限制有关联的并不能避免官员亲属以权谋私。”
刘信启打算通过这部行政法废除各种奴隶制度,兴汉盟管辖范围内不能再有奴婢,这样肯定会让士绅、地主和矿主很难受,但是最终受益的还会是百姓和兴汉盟。
至于有钱人,就算规定一夫一妻,也不能避免人家养二、三、四、五、六…。
卢仁听到这里开口问道:“这是不是就说明?商人子女不能从政了?”
“那应该如何改?”卢仁问道。
官本位社会,官员的全力太大了,稍稍透露一些内部消息都能让商人吃的饱饱的,实在是难以完全禁止。
“这一条,食盐专卖,并不是说百姓只能从政府手里买盐,不能互相买卖。而应该规定百姓不能自己煮盐、晒盐,从源头上杜绝私盐。政府制盐后,将盐放在官设粮店之中,任何人都能买,想买多少都可以,买了回去是自用是再卖都可以,这些都不做限制。我们只需要赚取第一道利润就足够了。”刘信启说道。
有益于兴汉盟的就必须做,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我说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有遗嘱当然按照遗嘱来。”刘信启回道。
刘信启也觉得这样不妥,不能将人一生的道路因为一个职业就限制了。
“还有,这个直系亲属要有个明确的范围,比如只限制到父母、妻儿,还是将兄弟姐妹也限制了。”
关于工人的权利义务,在行政法里面没法规定的太细致,刘信启打算后面工人阶层发展起来后,再制定一部《劳动法》。
“好,我尽快改出来,再让您审核。”卢仁只能低头记录。
两人代沟太大了,有近千年,有时候就算刘信启说的很明白,卢仁还是会理解偏差,这没法避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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