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膈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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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冷哼了一声,最后撂下一句狠话后,抹身也离开了。
………
林森和大五两人拎着买来的东西,一块回了曹家,见了大五的父母。
“伯父,伯母好!我叫林森……”
曹家的父母,明显对林森的名字也不陌生,毕竟是他们儿子的救命恩人,非常热情的招待了他。
林森陪着曹家父母聊了会天,最后看时间快要到饭点了,就提出了告辞,“伯父,伯母!真不是跟您们客气,而且今天吧,我妹妹她提前放学回来,我得回去给她准备晚饭才行……下次,下次咱一定好好得陪伯父您喝一杯!您看还行?”
最后林森好不容易摆脱了热情似火的曹家父母,大五将他送出家门口,“森哥!明儿早上可别忘记了啊,咱该去厂里保卫科报道了!”
林森对着大五挥了挥手,“放心我知道了,肯定忘不了……你也回去吧!”
一路腿着回到家,快要到四合院门口的时候,林森他仔细的想了想,然后在一处没人的小胡同里,从农场空间里提溜出一块差不多有两斤重的牛腩肉出来拎在手上后,就大步流星的走了回去。
这年头普通人家连粗粮都吃不饱肚子,就更别提说吃肉了。
林森他拎着肉一路招摇逛市的跟巷子里的邻居街坊们打招呼,然后惹得所有人,都不停的对着他手上的那块肉咽口水。
林森这么做,并不是为了人前显圣,他又不是傻,自然知道财不露白,富不露户的道理。
但他又不得不这么做!因为有农场空间在,他家肯定不会跟普通人家一样儿,天天啃萝卜白菜的…这吃肉的次数肯定比一般人家要多的多!
所以为了给自家吃肉找好借口,林森就得时不时的拎两块回来给人看见才行,不然难免有旁边的邻居会胡思乱想……
你想啊!这家边邻居,从来没见过你家买过肉,但你家却能有肉吃……到时候一盘问,说,这肉是哪来的!是不是你偷的?
所以,千万别轻易挑战人的底线!尤其还是在禽满里,这些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禽兽们,他们狠起来,简直是没有一丝人性的!
果不其然,林森拎着肉大摇大摆的走进大杂院的大门,闻着味儿就凑上来的四眼三大爷,就一脸笑容的说道。
“呦,大林!下午干嘛去了?”
老头看似在跟林森说话,但眼神早就跟长了钉子一样儿被焊死在了他手中拎着的那块肉上。
“呦!三大爷,今儿你没上班呐?”林森皮笑肉不笑的回答道。
“今儿三大爷休息……嘿嘿,大林啊,我看你家也没人,不如今晚就在三大爷家吃如何?刚好让你三大妈炒两个好菜,我们爷俩一块喝一杯!”
呵呵,免了吧!这谁不知道你家的那酒都是往里掺水……呸!不对,是往水里兑酒出来的,那玩意是人喝嘛?反正他是无福消受的……
“不了,三大爷!我妹今晚上提前放学,我的回去给她准备晚饭去!”
这出门不捡钱就算亏了的三大爷阎埠贵,怎么可能会这么轻易放过林森,所以那精明的小眼珠子,骨碌一转后,就一计不成之后又生一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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