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必须要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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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若是打猎能力因为长期不用而已经生疏了,也无法给猎队带来多少收入,她们薛家也不会浪费这个冤枉钱。
那些想来做短工,或是只是跟随猎队出猎的人不消说,薛家自然不可能要。
试用期结束之后正式签卖身契。
因为薛家的条件极为苛刻,许多来报名的最后都打道回府了。
毕竟休妻错在妻子,而和离则表示男方管不住妻子,或是男方有错,这对夫家来说绝对是件极其丢脸的事。
通过之后便是要答应薛家的所有条件。
若是她本人并不如何愿意,那就别想要她打猎时能有多尽心,这样的人她们猎队自然也不能要。
特别是在一些想法颇为古板、或者说是读书人眼里,这些女子简直就是罪人。
当然,她的和离书在试用期之前就签了,这便是薛家的条件之一。
总而言之便是,要没有牵挂、自愿且有打猎能力的女性能力者,薛家才收。
若将来等她发达了或是其他如何,那原来的婆家以她的孩子为饵,引诱她心软,她不是只能任他们予取予求?到时候对猎队来说便是个麻烦。
就这一条极为苛刻的要求,便劝退了绝大部分人让他们自己直接走人,并且还骂薛家人有病。
不仅如此,这卖身契换来的银子该给谁,薛家也不管,要他们婆家与娘家自己提前商量好。
要知道,如今的女子与夫家分开,绝大部分都是夫家休妻,和离是极其罕见的事。
对于这些,薛琅静自然不在乎,这些人又不能与她产生任何利益纠葛,他们的看法与她何干。
也不是薛家看不起生育过的女子,而是这女子有了孩子便有了牵挂在。
前些日子刚转为正式队员。
另外还有一些想要卖身给薛家的,她们也不敢要。
许多男子卖了妻子,之后又后悔了,找上买主闹的事情时有发生,薛家可不敢签个麻烦回来。
猎队对于队员看起来似乎是有一个收一个?
其实不然。
若是最后他们的媳妇无法加入猎队,那么自然拿不到卖身钱,对他们而言便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吴萍儿便是在成亲之后仍然参与打猎的,身上的狩猎功夫也还在。
薛家不能保证试用期过后一定能签下该队员,但该队员要在试用期之前就先和离。
一个全是女子的猎队,整日在外头抛头露面的,而且其中还有好些个都是老姑娘。好好的女子不做,整日里干着男子的活儿,怎能被那些大老爷们待见呢。
第三便是年纪不好太大,年纪太大的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成长期,培养她们远不如培养新人划算,对薛家来说也不可取,毕竟自家建猎队是为了挣银子,而不是做慈善。
对此,薛家倒也没全拒,但是得符合自家的招人条件。
为了解决这个麻烦,薛家便规定,想要进她们猎队的女子,要与丈夫和离,彻底与夫家断绝关系。
薛家可不想为了签一个队员而牵扯进别人的家务事,白白给自己惹祸上身。
当然要把一切可能产生的后果都考虑到,并且提前解决。
等他们自己两家把一切都处理好,并且和离之后,薛家才会与她娘家、婆家签契约。
这签的还不是卖身契,而是要一个写在纸上的白纸黑字的凭证,表示他们知道薛家可能会在试用期结束之后拒收他们女儿/儿媳,到时他们不能因薛家的拒收而怪罪薛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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