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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到来的时候,南荒合界发生了一件大事。
这事缘起雄踞漠北的棕熊族。
棕熊族法术略逊狼人族,强盛而好战,曾在五荒合界形成之时,为了争取南荒合界霸主之位,与狼人族曾有过几百年的恶战,最终不敌,屈居狼人族之下。
在十几万年前,南荒合界处于一分为二境界,骁勇劲捷的棕熊族,和灰狼人跟随褐狼人首领,生活在南荒合界西北面,是忠心不二之臣。
五千年前,南荒合界合二为一,棕熊族和灰狼人跟随褐狼人,成为紫狼人之臣。之后雄踞漠北的棕熊族,为镇守西北边界的节度使。
棕熊族拥兵自重。
族长熊大一,兼三大兵镇,独掌十几万兵力,实力雄厚,战斗力强。久怀异志,不服管辖,有叛狼人族的实力及野心。
秋天刚到来,熊大一举兵叛乱。
声势浩大。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率领十几万大军,兵分二路,势如破竹,开始全面与朝廷开战。
熊大一企图把北面的地盘雄踞,自立成国。甚至还胆大妄为自立为帝君,设置了文武百官,建起了小朝廷。
随便在那儿一站,就是鹤立鸡群。
瞪了他一眼:“什么看,难道没见过如此绝色的雌性狼人么?”
作为一个储君,必须要能征惯战,智勇兼备。要经受各种考验,培养坚强的意志力,树立威信与名望。
我就是小随从装扮,颜值也是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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