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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让门下的帮众,出门在外时多多接济一下那些真有难处的“自家兄弟”。
一点点地,忘了“他”的大侠梦。
侠这个字的分量,仍然还是有些重的。
他们只是打扮得有些破烂而已。
反正多个名头总比没有名头要好。
五流打狗,六吹手,七偷八盗九卖“”。
所以说他们是游侠儿也好,说他们是打狗也罢。
那是一个,同前世几乎一般无二的人间光景。
所以在王戊看来,只要不算是恶的人,就都是“伪善”的,包括她自己也是。
总之,虽然从外形上来讲,丐帮弟子同一般的乞丐确实没什么两样。
······
对于前者的观点,王戊一直十分赞同。
······
既然走在风尘里,那就没有谁能不染风尘的。
前提是,如果那些大侠,真能像传闻中所说的那般,大公无私,义薄云天的话。
所幸“侠”的概念,在“他”的记忆里依旧是纤尘不染地,被静静地被搁置在那,始终都未曾有过半点改变。
反正他们从加入丐帮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不在意所谓的世人眼光和自己的身家名声了。
每个人都是有私心的,几乎没有人可以在自己的私心被触及的情况下还毫不动摇。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
不过准确的来说,王戊也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乞丐。
身上所带着的,也大多都是些市井间的驳杂气息。
至少王戊至今没有见过那样的人。
王戊想。
到底无非就是一个称呼而已,他们尚不想与人多做纠缠。
以至于到了最盛极时,丐帮甚至被江湖人戏谑地给安上了一个江湖第一大帮的名头。
谁也不比谁高尚,能不要太苟且的活着,便应当知足了。
五捆茅草缠足履,六块破布缝衣褂。
或许,无论哪个世上的人,最终都是会活出一些苟且吧。
而她又是一个只相信眼见为实的性子。
细细回忆起来,上一世的“他”,确实也曾对着书本幻想过一些江湖与侠客的故事。
嗯,用客气点儿的话说,就是有点不修边幅。
再加上丐帮弟子大多率性洒脱,行走江湖不拘一格,身上又没什么架子,还同乞人一般穿着邋遢。
平日里还可以给百姓做做杂活,用身力气换些银子,乃至不必为了生计,去死皮赖脸地向别人求那么一两个铜板。
她,只是一个丐帮弟子而已。
而王戊的职业呢,则是五流的打狗,也就是乞丐的意思。
因为她的心,早已不够炽热。
理所因当的,王戊也就放下了自己重活一世的身段,心安理得地做起了一个江湖浪客。
小侠江湖义气。
因为她终究不再是当年的那个少年了。
排在最末的卖“”更不是吹人的意思,而是用“”来拐卖孩童的奸人。
至少,这一世的丐帮弟子从不行乞。
正所谓:
一根绿竹肩上架,二两葫芦掌中拿。
乃至到了现在,多数人都是直接把丐帮弟子与乞丐划等号的。
这三者不应该用来作为区分侠的方式。
这种人在江湖人眼中甚至比排名第八的盗墓贼更令人不齿,所以便将他们排到了最后,好叫世人唾弃。
生难尽兴。
与寻常的市井下九流不同的是,娼妓不再是最低贱的职业,船夫与脚夫也未落得个下流之名。
三枚铜钱买作酒,四时皆醉任笑话。
层楼误眼非潇洒。
吾辈流离。
蓬蒿人,不羡仙只羡人家。
————丐帮《九九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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