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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吴思明喜欢甜食,来一份油果子尝尝,甜甜的,外酥内糯。

“好呀,”路漫兮道:“我现在看书也能静下心来,我觉得以前吧,主要是要学习没心思看小说,咱去外面转两天回来休息两天我肯定能看完。”

路漫兮认真的道。

吴思明也得缓缓了,不然一会吃不下去了。

“吃兔兔吗?”

路过见山书局进去看看。

“无价之宝。”

吴思明微笑着道。

“有。”

“比作者本人签名还宝贵吗?”

路漫兮脖子伸了咬了口。

书店中歇了会俩人又开启了吃货模式,吃累了去民谣酒馆喝一杯,吴思明要杯酒,路漫兮想尝一次酒。

巷子很深,不宽的巷子两边很热闹,除了各种美食,还有拍戏装的,演示茶艺,掏耳朵,铜人拍照,民俗,商宅,星巴克,熊猫屋,酒馆茶馆等.

逛这种地方当然从吃开始。

路漫兮点点头,认可小明的观点,“也没有天生合适的一对,重要的是相处过程中改边来变的合适,我觉得谈恋爱的目的就在于此,既然选择跟一个人开始,那就努力变的合适,而不是相处之后不合适去找更好的,”

“那你还太漂亮了呢,让我时刻不安全,”

路漫兮没有说话,轻轻咬着小明耳朵扯了扯。

吴思明抿了口椰子酒,味道不错。

路漫兮不了。

“尝尝。”

“我有什么缺点,实话实话,我不会生气,”

吴思明亲了下妖精的签名。

吴思明给妖精点了杯茉莉酒,自己的春风十里椰子酒。

俩人都属猪的,手里这会还拿着猪蹄儿呢,兔兔那么可爱,快到碗里来吧。

小明喜欢看书,路漫兮刚好买本留纪念。

吴思明拿了本《百年孤独》,高一时候看过这本书,又想看了,吴思明买小说一般不随便,先在图书馆借书,看一遍之后如果还想看,那就买一本,所以吴思明看过的书不少,买过的并不多,比较喜欢的也就六七本。

碰见吃的刹不住,才逛了小半段,吴思明和路漫兮已经吃六种了,酸奶,油果子,凉粉,蛋烘糕,猪蹄儿,牙签兔子肉,酸的辣的甜的已经尝遍了。

“怎么样?”

吴思明四处看。

“好了。”

路漫兮笑的好灿烂,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抬起头啵的亲了下小明的脸颊,“还有危机感吗?”

酒馆很安静,播放着安静的民谣音乐,转累了在这里小酌很惬意。

吴思明瞥了眼妖精。

路漫兮拿起本《围城》,“我带着这本书,在家里看到方鸿渐准备去大学工作,这两天还没翻呢,”

“你的缺点,”妖精有什么缺点,吴思明还没发现,有时候在他面前很自恋也算不上缺点,有时候性子急也算不得缺点,生气的时候谁还没有点脾气,“没发现。”

到了之后从宽巷子进。

“我觉得吧,结婚如果非要纠结合不合适,还是日久见人心,谈几年一起生活几年,到那时别说合不合适,放不下就果断结婚,失去后肯定会后悔,就是那句拥有的时候不珍惜,失去了后悔,”吴思明喝了口酸奶继续道:“柴米油盐中才能把缺点最大化,最初俩人缺点也是优点,不爱了优点也可能会变成缺点,人无完人,总之最重要的还是包容,”

“好爽。”

书选好,路漫兮拿去结账。

“吃的太快了,走慢点。”

“给我送这本书。”

“我送你一本书,看看想要什么书。”

路漫兮打开手机看了看把俩人的酒杯摆一块儿拍张照。

一杯酒慢悠悠的喝完,路漫兮意犹未尽,但是不继续了,这种地方就是品尝品尝,一杯三四十,想喝还不如买瓶红酒酒店跟小明喝。

到宽巷子尽头,俩人已经吃饱喝足了,从窄巷子出去直接回酒店。

路漫兮心里有点怪怪的感觉,紧张又期待,坏小明真的会为自己那样做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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