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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十五税一
伯噽似乎是看出了庆忌内心的忧虑,旋即开腔道:“大王,臣以为治粟内史所言,颇为不妥!”
“吴国终究不是齐国,吴之变法,不能全盘效仿齐之变法。”
“我等只是借鉴,而非抄袭!齐国早在管仲变法前,就坐拥鱼盐之利,土地肥沃,人口甚众,我吴国则不然。”
“吴国虽同样靠近大海,有鱼盐之利,但不似齐国一般接壤于晋、卫、鲁等中原列国。内地少产食盐,故而多自齐地购入!”
“而接壤于我吴国的国家,莫非楚越,还有如钟吾、徐、钟离等楚国的附庸之国,或与我吴国有嫌隙,或自己就能盛产食盐。”
“如此,吴国岂能与齐国同哉?再者说,吴国地广人稀,赋税本就不高,再轻徭薄赋,唯恐国府财政赤字,入不敷出矣!”
闻言,包括庆忌在内,季札、计然等一众大臣都不由得点了点头,颇为赞同。
范蠡则是道:“予民生息,轻徭薄赋,藏富于民是必须的,我吴国的确不能全盘效仿管仲变法!”
“是故,大王,臣以为吴国可在管仲变法,征收赋税的基础上,划分商税与田租税(农税)!”
“商税上,吴国两年征税一次,上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五。”
人头税的效率高,但最不公平!
所谓的效率高,指的是可以用很小的税收成本征收到较多的税收。
对于范蠡划分商税与田租税的这一主张,庆忌十分赞同。
总布是对无房屋而占地的商行所征收的地皮税。
庆忌闻言,心中都倍感迟疑!
庆忌微微一笑,道:“适才大司马就提出四民分业,士农工商。既然划分了阶层,对每一阶层所征的赋税,自然要因人制宜,不可一视同仁!”
“大王,不将商贾与其他黎庶一视同仁,是否会引发商贾不满?”
商税起源于西周,当时失去政权后的商朝遗民,多从事贩运、买卖商品的行业,俗称商人。
历史上田租税率最低的朝代,是汉朝,三十税一!
比后来孟子所提倡的仁政税制“什一税”(1/10)还要优越!
人头税,即口赋,是国家对人身课征的一种赋税。
太宰季札颇为担忧的问道。
而在田租税方面,庆忌对于吴国的农民可谓是十分体恤的。
没有征收到二税一的田租税,已经堪称是轻徭薄赋的,盖因这其中还有着不少的苛捐杂税。
“中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
不过,虽然汉代田租税很低,但其各种人头税却远高于田租税!
这时,作为太宰的季札不得不出声道:“大王,既然已经降低田租税,不知口赋(人头税)是否一并降低或免除?”
所谓的上、中、下三等之年,并非指的是国家财政的好坏,而是每一商贾在那一年的收入好坏!
在这个时代,包括吴国在内,天下列国在集市上设有专门主管收税的廛人。
毕竟,商贾可不同于农民和其他百姓(贩夫走卒)。
伯噽、伍子胥等大臣不由得称赞一句。
“不可。”
由此,庆忌基本上敲定了吴国变法的征收赋税政策!
季札不由得一阵错愕。
山泽税是对矿产品、兽皮、齿、角、羽翮、鱼、盐等物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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