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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几人大笑不止,尤其是吴游山看着小豆子就想起了自家的女儿三娘,那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太幸福了,世上有很多事,但又有什么比一家人好好的生活在一起,还要珍贵呢?
四人坐定,动筷子之前叶巡自然也没忘了拿酒,出于谨慎考虑他没拿红酒,而是二锅头和米酒各取了一瓶出来——不出意外这酒很快就要在镇上的大酒馆出售了,现在拿出来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大爷,这几天我在镇上换到了些钱,便在酒楼里买了些酒带回来,今天吴大哥高兴,咱们都喝点儿吧。”叶巡起身给众人倒酒,小豆子自然是没有的,只能给他倒了碗白开水。
小孩子也不在意,一桌好吃的已经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有水喝还有啥不满足的。
等以后日子稳定下来了,倒是可以偷摸着带点果汁给小豆子尝尝,不过估计得等个合适的时机才行,否则没办法解释果子的来源。
到底是野味,无论是鸡还是兔子肉质都是紧而不柴,吃进嘴里的滋味就别提多美了,很单薄的调料却恰恰显出了食物本身的味道,吃的叶巡大呼过瘾,一口接着一口的和小豆子抢食,嘴巴塞得满满的。
而出乎他预料的是,无论吴游山还是刘老头竟然都更喜欢二锅头凛冽的口感,对于甜滋滋的米酒反倒不是那么钟爱,用老吴的话说酒只有够烈才有味道,喝了叶巡这壶酒,竟生出种以前的酒都白喝了的荒唐感。
“小巡,这真是城里酒楼里的酒?”酒过三巡,吴游山红着脸不可置信:“为何我从未听店家提起过?”
“这是他们推出的新品种,采用了不同的酿造工艺,我最近认识了几位城里的朋友,拖他们的关系才能拿到手的,喝的感觉不错便多买了两瓶。”叶巡随口解释了几句,反正别人也无法证明。
真要被追问了也不怕,他直接把王北推出来挡枪就行。
吴游山倒也没有多问,手中筷子上下飞舞,却几乎没有去夹亲手做的红烧鸡兔,反而对那碟酒鬼生爱不释手,吃的不亦乐乎。
“这生滋味太好了,也是酒楼买的?哎,可惜这吃食放不上几天,不然我无论如何也得带些回去,给那群糙汉子好好尝尝,什么才叫做大城的手艺,比咱那小地方可好吃的太多了!”吴游山一口烈酒下肚,大冷天的硬是烧的他扯开了领口,露出小半结实的胸膛,还有一道可怖的伤口。
“吴兄,你这伤是”叶巡吓了一跳,和平年代出身的他很少能看见如此触目惊心的疤痕,看上去像是被什么利刃所伤。
这吴游山看着文绉绉的,可作风和性格却与读书人大相径庭,到底是个什么身份?
吴游山低头一瞅,顿时笑了:“多年前的事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咱们当猎户的皮外伤难免嘛。”
第一次听到吴游山说起自己的身份,叶巡恍然大悟。
难怪他身大力不亏的十里地走起来大气都不喘,闲暇之余还能跑到山上打点野味,敢情是职业病犯了.
而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何吴游山会去当铺卖扳指的原因——在宋代,扳指还不是个华而不实的装饰品,基本都只有经常拉弓的人才会有这东西,用来保护手指。
小豆子一听眼睛就泛光了,在男孩子的心目中,弯弓搭箭那可是帅的不要不要的,比读书有意思的多。
当即他便忍不住问道:“吴大叔,您能不能给我们说说打猎时碰过的有意思的事儿呀?”
“那就多了!”提起这个吴游山来精神了,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开启了忆往昔模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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