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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领果然没有骗自己,这个甲胄真的可以挡住敌人的箭矢,就是不知道这个叫作长刀的武器怎么样,真的会比弓箭更好吗,乌云如此想到,可是他却没有答案,也不需要答案,因为敌人已经近在眼前了。

冲入敌阵的一瞬间,他们只能感觉自己的长刀受到了什么东西的阻挡,然后下一刻感觉就消失了,紧接着就是惊恐的惨叫声,或是重物落地声,然后又是阻挡的感觉,消失,阻挡,消失

直到他遇到了凌风,那个曾经和自己一样,有过几面之缘的野人,他身上穿着精致的毛布衣服,和一群束着头发的人呆在一起,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对方已经加入了汉部落,而且还在那个庞大的部落中有着不低的地位,这让乌云十分的羡慕。

100多人的队伍并没有多长,他们很快就从敌阵中杀了个对穿,在发现前方已经是一片空地之后,小旗长纷纷喊停了自己手下的战士。

乌云当上了小旗官,手下管着11个人,这是他没有想到的,首领居然那么信任他这个野人,而且给他分配的任务也是他最擅长的事情,当一个骑兵领队,教会自己手下的人骑马,并且能在马背上战斗。

“弓箭会有的,但不是现在,质量好的弓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制造,我没有那个时间,所以你们现在只能用刀,去骑着马砍死你们的敌人吧,想要弓箭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冬天才行。”

“战士们,随我举刀,冲啊。”

“我怎么可能会让你们去送死呢,关于敌人箭矢的事情我早就想过了,来,穿上这套盔甲,戴上这个面具,除非你八辈子血霉附体,不然敌人的箭矢不可能正好射中你的眼睛,穿上它,拿着你的长刀,去砍死所有不愿意臣服汉部落的敌人。”

这种事情对于独自闯荡草原的野人来说在正常不过,可奇怪的就是,首领发给他们的武器不是弓箭,而是一种银光闪闪的长刀,这是他从来没见过的武器,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于是出于心中的不解,他亲自去找了首领询问。

他想要报仇,可是却没有能力,直到他后来偷了马逃离那个部落,从此成为一个流浪的野人,在流浪的生涯中,他见惯了大大小小的战斗,强壮的男人们拿着角弓无情的射杀着自己的同类,他知道自己没有可能打过那样的人。

他们茫然无知,自己还活着,那敌人呢?再一看自己的长刀,上面已经染上了黑红色的血迹,这是敌人的血?到底发生了什么?

乌云迫不及待的调转了马头向回看去,那一瞬间的景象,让他觉得仿佛见到了地狱。

有的马匹失去头颅,脖子上平整的切口还在向外喷溅着热血,而在它背上的主人,一条手臂已经不翼而飞,就连同一侧的腰腹也被划开一个巨大的切口,整个人都被切开了半拉,连同自己的坐骑一起倒在血泊中,已经死的不要不要的。

我滴神呐,这是我们干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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