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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港岛回来的时候,他就已经看到广告牌了,俊男美女吸引很眼球,他和关家慧的确很般配。再加上依依服饰主打青少年市场,特意针对性的设计了一番,虽然在张皓轩眼中还有些土气,却也算摸到了时尚的一角。
“是啊,还不错。”张皓轩附和了两句,随即挂了上电话。
“放心,阿刚,只要还有这份心气在,我们都会出人头地的。”张皓轩在他身上捶了一拳,然后又露出认真的表情:“你该不会真的想要尝试从楼上滚下来吧。”
这不奇怪,人们只是看到他的模样,却不知道他的姓名,能有这么一点收入已经不错了。不过这也证明了一件事,做公众人物的确能收集到更多的信仰之力,所以他必须要加快自己的计划了,就选择今晚吧。
任何人都有朋友,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不例外,哪怕生活中非常谨小慎微。
“但我后脑勺没有疤嘛。”青年嬉皮笑脸的说道。
这无法确定,手中的情报不足做出判断,但他也不是很在意,反正从一开始就没怎么指望这次面试,现在也不过是回到原定计划上面来。
他不打算再和张英才联系,之前说了,彼此连亲戚都算不上,麻烦得太多,这点关系很容易消磨感觉,而张英才以后还有用处,如果他真的要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的话。
不过,在用仅存的本源之力淬炼过身体之后,那个疤痕已经消失了,
这倒是和张皓轩的第一世有些相似,所以他也曾以抱着钻研的心态想过,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自己才会在穿越过来后第一时间占据了这个身体,哪怕千年岁月让他已经和第一世完全不同。
不过不同的是,他家最早住在澳门,他只有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脸部线条因此更为柔和,不仔细看的话是看不出来的。
他的后脑勺原本有一个伤疤,就是那个地方造成了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的死亡,从十几阶的台阶上摔下,最后重重磕在台阶的边缘上。
“只是1分钟而已。”张皓轩耸了耸肩,然后和对方对击了一掌。
“心态这么好?”青年看了他片刻后点了点头,“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法相信呢,阿轩,磕了一下就跟以前成两个人了。”
等时间更晚一点之后,差不多也是上周周五出门参加百代派对的那个时候,张皓轩离开了老旧的公寓楼,顺着街道往加连威老道的方向走去。
“我现在也没有了。”张皓轩做出瞪人的模样。
“我知道,姨妈,有需要的话,我肯定会来麻烦你的。”知道她的意思的张皓轩当即回答道,语气里没有半点不耐,虽然和他现在这个一边接听着电话,一边翻看着面前的书的模样完全配不起来。
“那现在要怎么办?”青年皱着眉头。
他说着就伸手去摸张皓轩的后脑勺,但被对方一把打开:“你摸上瘾了啊,你自己又不是没有后脑勺。”
他说着叹了口气:“要是我也能像你一样,变得学任何东西都很快的话,我就像家明那样去考大学,去上金融系,然后挤进那些大公司,总要让那些家伙知道,我陈志刚也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没什么,没什么,”姨妈在那边笑了两声,似乎发现了什么小秘密似的,“你应该看到了广告牌了吧?拍得很不错哦。”
“那好,那我就……对了,阿轩,那天拍广告的时候……”姨妈本来想结束通话了,但不知道又想到什么的问出声来,可说到中途却又停住了。
即使如此,陈志刚在学校里依然被很多人排斥和欺负,于是就和同命相怜的某个人成了好朋友。
虽然香港现在还是英国的殖民地,许多政府高层都还是英国人,华人资本也才刚开始主动出击,很多人都还跪舔洋人,但对于混血儿却非常的歧视和排挤,尤其是没钱的混血儿。
这也是张皓轩前路上的障碍之一,他的混血程度比陈志刚要明显得多,想要在现在得香港娱乐圈出头,非常的不容易。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只是不容易罢了,并非完全不可能,就拿音乐圈来说,外形充其量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而且有弊也必然有利,如果张皓轩的计划顺利,到了后面,这副混血模样反而会成为助力。
当然,现在说这些都太早了,尽管他考虑了很多,走一步想三步,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进入那个圈子。百代是指望不了,还是将精力都放到眼前的计划中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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