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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孟凡问了阿银哥这十年去了哪里,阿银哥只说是去了外地没有细说,倒是说了这次回来是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那时候孟凡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二十来岁的阿银哥会有朋友过世。

可笑的、也让人气愤的是等到那狗主人追上来后,那小女孩的父母见小女孩没事,那两个满脸横肉满身纹身的狗主人又因狗被打死了怒气冲冲,当即抱着小女孩就跑了。

生日备注的提醒,让孟凡的这段记忆如潮水一般涌来,再加上前天刚好就看到了平头哥转的一条“怎么才能不经意的让朋友看到这个(狗头)”的围脖,内容是1956年harper-lee的朋友在圣诞节的时候送了她一年的薪水作为礼物,这样她就可以一年把不工作,专心投入写作。这一年,lee写出了著名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不过,结局并没有那么悲惨,起码对阿银哥来说是这样的,因为两个狗主人加起来也没打赢阿银哥,最终,三个人都被带到了派出所里。

聊天中,孟凡也算是模糊知道了这些年来发生在他身上的部分事情。

阿银哥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然后就开始一罐一罐的喝酒,孟凡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拦着他喝酒,后来,阿银哥就喝醉了然后呼呼睡着了,喃喃中,孟凡才知道那天是阿银哥的生日。

孟凡打了电话给他的三叔,最后阿银哥和两个狗主人私了,所谓的私了就是扬言要带上百八十小弟砍死阿银哥的两个狗主人,向阿银哥鞠躬道歉。

在重生前,孟凡还和阿银哥见过一次,就是在十一期间。重生前孟凡是先回了一趟温市才去的沪市,回温市的时候和阿银哥见过,还喝了一顿大的。喝酒的时候,孟凡不难看出阿银哥有些不喜欢现在的工作,但因为生活又不得不硬着头皮应对。

那次之后,孟凡有大概两个月的时间是能经常见到阿银哥的,有一个晚上,阿银哥突然打电话叫了孟凡出来,还是大半夜。

而那个大黑男孩,无疑就是阿银哥了。

“你要拦着我,千万别让我死了。”

三叔离开后,孟凡蛮好奇的问了阿银哥,看到那小女孩的父母逃走后是不是很生气,阿银哥哈哈笑着说当然生气,不过小女孩没事也就值了。

阿银哥说了一句让孟凡没有丝毫共鸣但记忆还蛮深刻的话,他说,以前了无牵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突然有一天发现父母在渐渐变老,才知道赚钱真的很重要,起码赚钱的速度要赶上父母变老的速度,还要赶上房价上涨的速度,以及孩子长大的速度和老婆不耐烦的速度。

阿银哥虽然没上过大学,但还是一个有能力也很拼的人,入职第一年就从月薪三千五干到了年薪12万,15万是孟凡觉得他今年一定能达到了年薪。

孟凡当然不敢保证阿银哥就能成为知名作者,但他愿意先成为那样的朋友。甚至于,就算阿银哥不去写,孟凡也想通过这个理由给予他一些帮助。

大概过了有十几分钟的样子,阿银哥回了一条:“谢谢!我已经向老板提出辞职了!这钱,当我借你的!”

虽然成了借的无法增加散财经验,但孟凡依旧很高兴,很高兴能帮到阿银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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