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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说 亲
钱先诚看到大哥和大嫂,又是两手空空来拜访,只觉得眼前直发黑。钱家大房初一没有出什么幺蛾子,是看在钱先诚一个冬天没少做贡献的份儿上,钱先贵尝到了甜头,食髓知味,这不又上门来了。
文翰和沈隽在房子里讨论学问,文瑾在屋里看书,石榴正在厨房炖酸萝卜老鸭汤。
“先诚,大哥看你来了。”文瑾听见声音,隔着窗户看了一眼,鄙夷地撇了撇嘴,两手空空,说这话也太不要脸了。
“大哥!”
文瑾能看出来,钱先诚的笑容里,有那么一丁点的喜悦,更多的却是无奈,整张脸,笑跟哭似的。
听到声音,文翰也站在了窗口张望,沈隽很好奇,也跟着文翰往外看,他奇怪文翰是个非常重礼的人,为何大伯来了,不出门打招呼。
钱先贵夫妇被让进了上房,坐在热炕上,东拉西扯了一大通,钱先诚唯唯诺诺,光嗯嗯的应声,没说什么话。
“先诚啊,我明天要请赵捕头来家吃饭,你知道,我丢了钱,得靠他来追回。”钱先贵希望赵捕头再抓住贼时,追出脏银,说是他丢的,借以挽回损失,反正惯偷的家,都是要被抄了的,那些银子全部入了官库,也装不进赵立的口袋。
“哦!”钱先诚应了一声,没接声。
钱先诚的脸色也非常不好看:“大哥,你想要面子,哪怕来时,提着几个玉米棒子也成啊。”
文翰这才发现“弟弟”不对劲:“你怎么了文瑾,不舒服?”说着,伸手想摸一下文瑾的额头,唯恐她发烧了。
“我就不信,你能不给自己留。你刚才的厨房里,在做什么?”焦氏很气愤,忍不住提高了声音。
韦氏咬了咬下唇,硬憋住没说话,文艳长得是还行,肤白眼大,不胖不瘦,可她不耐看啊,再加上动不动就喜欢扭腰摆臀,捏个兰指,刻意做作的样子实在令人作呕。
“一根老藤结仨瓜,大瓜缘何来你家,两手空空不带礼,走时带着鱼和鸭。”小萝卜当年,跟着亮曦学会了这个顺口溜,他们甚至把这个发展成了一个小游戏,因而,不光是他学会说,山窝很多人家的孩子都会说。
文瑾忽然惊醒,赶紧躲避:“不是,我好着呢。”
韦氏的脸爆红,直替妯娌羞愧,就钱文艳那好吃懒做的样儿,给人家沈隽提鞋都不配,亏得焦氏能说出那样的话来。
沈隽的心里一阵狂喜,还以为文瑾躲避他,是为了尊礼,不愿让人说闲话,而是把心意告诉了伯母韦氏,让长辈出面解决问题。
焦氏很着急:“先诚呀,你可得帮帮你哥呀。”
“给艳艳打扮漂亮些。”
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纸,钱先贵确定,若让女儿出马,这个沈公子,一定跑不脱。心里有了计较,钱先贵便心气儿顺了,和二弟说了几句闲话,带着妻子返回家。
文翰见沈隽无精打采,心里也着急,便提议出去转一转。
“好吧。”文瑾一点头,文翰立刻便露出微笑。
“她那么聪明敏感,为了这个家,不仅要吃苦受累,还要承受那些饿狼披着亲戚的外衣,对她的盘剥和损伤,文瑾,她那柔弱的肩头,到底承担了多少重担,那孤独的心灵,有承受了多少委屈和无奈?
焦氏早就领教了钱先诚的愚钝,这会儿也不拐弯抹角,而是直接说道:“你还不给你哥捞条鱼,再给些鸭蛋、鸭子、还有莲子、大米?”
钱先贵又云天雾地地说起他在县衙里的事情,钱先诚插不上嘴,只有听的份儿。
沈隽被兜头泼了一瓢凉水,心都凉透了,可面对韦氏,又没法说出来,只好低下头:“伯母,我的婚事,只有父母能够做主,并且,一定是和大户联姻的,不可能在山阳找妻子。”
钱先诚听说去文王庙会,便动员韦氏也去,他以前去过,说起那里的热闹,一脸神往,文瑾听他说有舞狮子、耍龙灯、踩高跷、扎高台,还有她在后世,只听过没见过的打,也禁不住期待起来。
焦氏和钱先贵气哼哼地告辞离去,钱先贵一再保证,明天送礼物过来,逼着钱先诚给捞了两条鱼,抓走一只鸭,还提了一篮子咸鸭蛋。
“有什么可转的?”沈隽还是打不起精神。
她要是站在沈隽身边,可真是玉瓶让牛粪糊了。
屋里人无不色变,文翰差点爆笑出声,沈隽一脸莫名其妙。
沈隽大喜。
文瑾见大房夫妇俩竟然破天荒什么也没带,就这么返回去了,惊讶之极,简直跟亲眼瞧见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似的。
焦氏一看韦氏的样子,立刻明白她心里想的什么,气得恨不能打韦氏一耳光:“怎么?我文艳要人有人,要样有样,在林津镇可是头一份,什么样的男孩她不配?”
钱先贵连十二抬都舍不得,他恨不能只收聘礼。
钱先贵一边和二弟拉扯,一边偷眼看老婆和弟妹互动,焦氏脸色不虞,他便知道事情很不顺利,大女儿文茜没嫁好,不但不能借力,还动不动跑回娘家蹭饭,已经够让他窝火了,谁知二女儿的婚事,也十分不顺,他曾经看上王主簿的小儿子,悄悄央人上门提亲,谁想王主簿一家搬走了。
文翰想了想:“听说正月十五平陵庙会很热闹,我们不如去玩玩,我爹娘还有文瑾,一直守在家里,也闷得很,干脆,大家一起去。
韦氏只觉得头疼欲裂,若是沈隽已经定亲,她不就不用说那让自己羞惭丢人的话了吗?
“我,我们没想过要大哥拉拔,再说,我们能帮你什么?”
他明白文瑾为何不得不借助小孩子的嘴,来申告自己的权利,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了。
沈隽更加郁闷,连文翰都看出来了,但不管他怎么问,沈隽都推说学得累了,文翰只好让他多休息。
吃过饭,送走客人,钱先贵想起弟弟家那个一身贵气的少年郎,他只是觉得那孩子不同凡响,可沈隽身穿蓝色细布直缀,他并没当成多有钱的,仅仅以为是一般的财主家庭,这回,他看上的,是沈隽过人的外表和不凡的气质,他想押宝,押沈隽将来能高中桂榜,青云直上。
文翰是个独生子,和文瑾的感情,真的不比亲兄弟差,他自己希望去的地方,自然也希望带上文瑾。
“我这不是想让你有几分面子吗?你刚才进来时,我恨没有提前给你准备好礼物,让你提着,好歹,好歹……”钱先诚声音低下去,“文翰和文瑾都在家啊,孩子大了,让我怎么说呢?他们也是有想法的人了。”
沈隽看到韦氏由衷的笑容,明白她也是被迫的,可心里,对好友的母亲竟然这么糊涂,明知不该做的事情,竟然还在泛滥的亲情压力下,把事情做了出来。
“妇人之仁,你懂什么?明天,让文艳过来,跟她二婶学针线,弟妹的手艺,可比你好多了。”
“文翰的同窗?这可是远客呀。”
说着,钱先贵拉着钱先诚:“二弟,坐,坐下,是哥哥的不是,我明天一定把礼物补上。”
平陵府文化积淀并不深,却不知为何会有那么规模盛大的一个文王庙,听说建筑精致大气,别具一格,一年一度的庙会,更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弟妹啊弟妹,你明知道文艳都十五了,还没有找到婆家,也没想着帮我问问,这个文翰的同窗,是不是订婚了?”
“是的。”韦氏觉得,能随便送出那么贵重的礼物,沈隽肯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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