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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些缺点通过各种粉饰包装成与众不同的特点。
虽然常言道,理不辨不明。
但事实是很多时候道理说得越多反而越容易让人糊涂。
如此一来,出书简直成了混淆视听的上选。
借助于出书可以很轻松的达到“洗白”的目的。
当然了也得看操作。
似《大义觉迷录》那种直接对线撕逼的写书只会造成很多无中生有的麻烦。
虽然现在林灰没啥要给自己洗的地方。
但不代表林灰可以无视这项功能。
除此之外,既然写书过程中会挖掘很多细节或者说特点。
如此一来,写书就拥有了一定的宣传价值。
另外因为书里被挖掘出来的特点却不一定是书的主人公真实的特点。
大概率是加工创造之后的特点……
如此一来,一本书看似是写实的描写但可以向外界传达出很多误导信息。
这简直是坑人之必备啊。
虽然林灰做人做事一贯厚道。
但并不是所有人释放出来的都是善意啊。
有些人你不恶意误导他们。
他们也会不怀好意的揣度。
这样的人被坑也活该。
总之,林灰觉得写书这事如果利用合适的话还是能有很大操作空间的。
何况从胡欣的表态来看。
出书这事什么的也根本不需要林灰来操心。
但要说林灰一点功夫都不费,那也是不大可能。
毕竟所出版的书大抵最终成型之后还是以林灰的口吻来书写的。
这种情况下真折腾出什么事情来,林灰很可能躺枪。
总之,即便是林灰相信胡欣的诚意和能力,这件事林灰也不可能完全放手。
最起码还是要交代一二的。
虽然涉及到写书这种东西林灰并不是很擅长。
但无所谓,林灰终归是有钞能力的。
钞能力虽然不是万能的。
但最起码会大大提高很多事情的容错性。
即便是粗略地估算一下,林灰现在手里的资金也逼近二十亿元了。
这种情况下就算写出的书没啥市场。
试印个百万册对林灰来说也没啥问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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